“四把钥匙”开启金融检察新篇章
看服务金融改革的“泉州样本”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6日讯 泉州市产业结构以传统产业为主,近些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下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如何顺应传统金融走向现代金融、法治金融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对泉州市检察院的金融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5年12月4日,泉州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获批设立,并于2016年3月14日起正式运行。作为全国率先成立的金融检察部门之一,泉州市金融检察部门紧握“四把钥匙”,主动作为,聚焦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营商、融资和社会信用环境,开启了金融检察工作新篇章。 钥匙一:惩防并举打击金融犯罪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基于泉州的产业特点,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我们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金融风险压力下金融信用环境恶化等问题,以打击和防范各类金融犯罪和金融职务犯罪为抓手,为营造良好营商、融资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泉州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吴美满介绍道。 该院金融检察处设立以后,立足于执法办案,精准选取具有恶劣逃废债情节的企业进行打击,积极参与整治民间非法集资与互联网金融乱象。同时构建政检学银四方联动、金融联席会议、金融犯罪公检衔接、打击洗钱犯罪、金融犯罪刑民衔接及金融两法衔接等六项横向协作机制,通过平台建设,确保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一盘棋”推进。2016年3月份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含决定逮捕)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10件10人,提起公诉15件15人,有效震慑金融从业人员。 此外,泉州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证券领域犯罪,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如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该案是由中国证监会查处后移交公安部,再由公安部指定泉州办理,现已对该系列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成功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泉州市首起、全省第二起、全国首起零口供的该类型案件,为今后办理内幕交易案件提供了范例。 “为医者以能治未病为最高境界。”吴美满指出。为此,该院惩防并举,建立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及行政监管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巡讲制度。至今,已先后5次应邀为全市银行业机构高管等作专题预防讲座,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钥匙二:严防经济领域冤假错案 服务保障民众合法权益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是检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泉州市检察院将眼光聚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上。 针对信用卡消费客户群体,2016年8月份,发现银行存在滥发信用卡、逾期后又将催收工作外包,出现各种不正当催收甚至违法催收的苗头。为明确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界限及统一处理标准,改变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客观归罪倾向,该院着手组织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专项调研,并促进调研成果落地转化。 根据专项调研结果,该院向泉州银监分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各银行业机构在信用卡制卡、发卡、催卡环节的监管整治,泉州银监分局共问责50人,并要求银行进行风险排查。该院还与泉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会议纪要》下发各自基层单位执行,统一执法尺度。 针对容易成为校园贷受害群体的大学生,该院组织研究金融党支部干警联合高校、银行开展“防范校园贷”主题安全教育活动;针对金融犯罪案件被害人关切的追赃问题,该院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及整个检察阶段、下发挂牌督办通知、开展巡查调研时,把追赃促还视为工作重点,主动作为。此外,针对保障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受害群体,该院结合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办案实践及特点,未雨绸缪,联合控申部门构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信访协作联动机制,为相关人员的控告申诉权利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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