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声声扬正义
泉州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6日讯 院领导身披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台前敲响法槌,开庭审理案件……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泉州市两级法院推进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已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 从幕后到台前,由审批变审判,从简案到难案,泉州市两级法院院领导用手中的法槌敲响公平与正义的时代强音。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7452件。其中,泉州中院入额院领导办案774件,基层法院入额院领导办案6678件。 从幕后到前沿 去除“官味”添人气 “现在开庭!”2017年12月29日,随着泉州中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李瑞阳走上审判席宣布开庭,3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的庭审拉开了序幕,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整个庭审围绕是否应解除对诉争店面的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终止对诉争店面的一切执行措施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合议庭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当庭予以确认。该案宣判后,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理解和认同。 “审判长平易近人,让人感觉比较亲切,对案件解释也很到位。”当事人张某表示。 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推出后,泉州法院细化出台《关于院庭长办案要求的通知》,规定院长、副院长、其他院领导和庭长的最低办案数量,建立“院长开庭日”“院长开庭周”“院长开庭月”制度,泉州两级法院院领导纷纷从幕后走到前沿,揭开“面纱”,还原法官本色,回归司法本源,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办案氛围。 与此同时,对适宜直播的庭审同步在网站进行直播,群众可以“零距离”观看庭审,添足了“人气”,使当事人和群众眼中的院领导不再神秘。 由审批变审判 带头表率树公信 1月3日上午一上班,泉州市洛江区法院院长洪志强就打开电脑,翻开卷宗,为当天下午开庭的一起受贿案件认真地做着准备工作。 以往,院领导不亲自参与办案,只负责签发裁判文书。而今,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泉州法院细化独任制、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的运行机制,明确院领导对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院领导在审理案件时不仅主持庭审,亲自庭前阅卷、案件合议、撰写文书等均成常态。 “把院领导们从属于行政事务的审批权中解放出来以后,腾下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办案,既有利于审判工作,也让本来就是精英法官者回归法官本职。”洪志强告诉记者。 石狮法院院长林明容公开审理一起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案,安溪法院院长许良才开庭审理一起涉嫌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关补助资金的案件……2017年以来,泉州两级法院院领导带头表率,发挥院领导业务专家优势坐堂断案,提高裁判结果公信度,亦对年轻干警们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 “改革后院领导们带头办案,能够更好地统一裁判尺度,对于裁判结果的信服力和权威性,我们更加认可。”一案件原告代理律师许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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