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三、统筹把握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思路举措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务实、优质高效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 (一)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党中央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党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要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党的部门、党委办事机构、党的派出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统筹设置党政机构,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可以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案》贯彻以上要求,专门对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等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工作高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先后经历了七次比较集中的机构改革,为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决定》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有关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健全金融管理体系,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定》还提出要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等要求。《方案》贯彻以上要求,对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目的就是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统筹各类机构改革。这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决定》要求,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系统谋划和确定党政机构改革事项,统筹调配资源;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推进事企分开;深化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跨军地改革,推进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职责,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四)合理设置地方机构。地方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权威,地方的工作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在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对那些由下级管理更为直接高效的事务,可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从现实情况看,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合理界定各层级间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决定》要求,地方机构设置要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实施这些改革措施,必将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 (杨晓渡 原载3月16日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