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执行攻坚“天网”行动
以“非常规”执行力整治“老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9日讯 1月23日,随着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漳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合其他基层法院同步举办“天网”行动启动仪式。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安局、检察院、多家新闻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曾学明院长庄严宣布:“2018年漳平法院执行攻坚‘天网’行动正式启动!” 在此后的“天网”行动中,漳平法院执行法官们不断创新执行理念、执行方法、执行机制,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以“非常规”执行手段整治“老赖”,吹响“天网”行动执行攻坚号角。 突出“狠” 用足强制措施执行 “被占30多年的地,终于要回来了!”申请执行人陈某长舒了口气。日前,漳平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腾迁案,该院出动30多名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邓某等4人强占的花场强制迁出腾空。 原来,1986年邓某一家因家庭人口较多无房居住,遂向陈某借用其旧房使用,并订立合约书一份。后来,邓某在村里新建自建房居住,就将旧房及周围土地改为种植花木。邓某去世后,家属不承认与陈某当年所立条约。 陈某将邓某一家人起诉至法院,经漳平法院审理,陈某依法享有旧房所在地的所有权。发布必要的督促履行义务法律文书和上门工作无果后,法院开展搬迁强制执行。2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冲击执行现场,被依法强制拘留。 “此次强制搬迁行动的成功开展,以及对拒执、抗执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体现我们法院对‘老赖’的零容忍,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执行局局长李建富如是说。“天网”行动以来,漳平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线下集约查控,穷尽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措施。截至3月14日,漳平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92人次、车辆66辆次,拘传31名被执行人,拘留18名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措施5次,腾迁房屋5套,扣押车辆2辆。 加强“联” 强化联动机制合力 卢庆某与卢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因是卢东某拖欠卢庆某54500元的饲料款。2014年12月3日,漳平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因被执行人卢东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卢庆某申请强制执行,漳平法院查封了卢东某名下的一辆小型汽车,却被其故意藏匿。其间,法院向各商业银行、车辆管理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卢东某还四处躲避执行。 日前,卢东某将车开去年检,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注意到该车辆为漳平法院查封车辆,遂扣下该车并立即通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迅速组织人员出警,将被执行人及车辆一并带到法院。后经过执行法官几天努力协调与沟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偿还2/3执行款,余下款项承诺在3个月之内履行完毕。 “天网”行动期间,该院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执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联合制定《关于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的若干意见》,构建长效机制,对拒不履行的“老赖”坚决以涉嫌构成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审查7件8人,其中2件2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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