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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莆田市检察院检察官姚鸿兰

2018-04-04 10:07: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幽兰生前庭 含薰待清风

“从业多年,姚鸿兰经历过多个岗位历练,无论是主持技术处,还是负责妇委会工作,她都能够平衡协调多方面工作。不仅全面提升了全院多媒体系统配备,认真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技术保障,还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妇女工作,做到业务、群团两不误。”齐路平肯定地说。

2017年,姚鸿兰转任行政装备处处长。面对全新的工作,姚鸿兰一如往常,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进入角色,出色地完成了后勤保障工作。

新时代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姚鸿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含糊,坚持以制度管理为抓手,以省财政厅、省检察院部署的“1+X”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即查即改,顶住压力,带头开展招待费、工作餐、办案餐、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清退工作。

同时,姚鸿兰从管理目标、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入手,立足工作实际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等,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有效地堵塞了后勤管理方面的漏洞,积极响应上级厉行节约的精神,取得了明显的效益。2017年,该院接待费下降了52.19%,车辆费用下降了41.08%。

为保障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姚鸿兰更是十分重视机关安保和枪弹管理工作,对车改后保留的执法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出警需要。

此外,姚鸿兰还与市园林局、建设局等部门联系,对机关大院进行绿化补植、修剪,营造良好的营区环境。同时向省检察院和市财政局加强联系,争取资金,增添设备,从而满足正常的检察工作需要。

从青葱年华到为人妻母,从懵懂青年到检察骨干,姚鸿兰踏实进取的工作态度和不断刷新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广泛认可,多次被评为省院、市院“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01年被评为“莆田市劳动模范”,200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莆田市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还被评为2016年度莆田市“三八红旗手”。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吴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