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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干警先进事迹综述

2018-04-11 08:44: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有态度 有力度 有温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联系群众的窗口,更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环节。坚守在这个岗位的刑事申诉检察官们,每天面对的,往往是絮叨倾诉或埋怨责问,但他们总保持一张笑脸,耐心倾听、释法说理、有错必纠,只为传递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

他们是有态度的“服务者”

在控申接访大厅里,每天都有人带着不同的诉求走进来,在这里工作的刑事申诉检察官们都有讲不完的接访故事,这样的工作看似平凡,其实不简单。

态度谦和、细心倾听、耐心解释,有阳光般的笑容,这是厦门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杨丹给群众的第一印象。她是一名合格的倾听者,从事刑事申诉工作3年来,杨丹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办理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面对气冲冲地申诉人,安抚其坐下,端上一杯茶水,倾听他们的“遭遇”、耐心疏导,泉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蔡亮就这样工作了7年,他用真诚和专业,换取群众的信任,解决群众的诉求。

从“我一定要让他去坐牢!”到“感谢你的帮助,让我们得到满意的结果。”龙岩市检察院控申处的詹志华花了20天时间,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和解息诉。“矛盾化解,案结事了,是我们刑事申诉部门的工作目标追求。”詹志华说。

他们是有力度的“正义者”

惩治犯罪、伸张正义、纠正冤错案、维护法律尊严, 刑事申诉检察官肩负着把关人的职责。

“该纠正的我们要坚决纠正。”宁德市检察院控申处许伟福在复查被害人兰某某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认为,被不起诉人故意殴打被害人头面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宁德市检察院决定撤销原办案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案件得以成功判决。

翁某不服判决中将其认定为累犯的决定提出申诉,福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的黄春源审查该案后认为,翁某前罪实施时其未满十八周岁,不构成累犯,法院的裁定有误。随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翁某刑期终得改判。

19年冤案昭雪,黄某等三人获再审改判无罪,承办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姚华复查案件的执着,告诉我们:正义有时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