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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审判 与公证协同 华夏推广

2018-04-23 10:08: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集约化管理

实现工作标准规范化

厦门法院一方面探索“诉讼+公证”模式对外借力,推进辅助事务外包;另一方面,试行“辅助中心”模式对内挖潜,实行辅助事务集约管理。

改革前,司法辅助事务由法院各庭、室自行承担,标准不一、人员分散导致质效问题。改革后,由协同创新中心统一承接司法辅助事务,实施集约化管理,构建以业务环节为单位、模块化、流水线作业的流程化的“5+N”管理模式。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送达业务:在公证全程见证、法院全程指导下,由公证团队实行专业分组、辖区划片、集约上门、统一装备、运用LBS地图技术集中调度人、车等送达资源,探索适合电话、邮寄、现场、公告等多样化送达方式的工作方法——

调查取证业务:发挥公证处在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以及房产财产调查方面的业务优势,探索任命调查员或颁发“调查令”的方式,剥离耗费法院大量精力的婚姻家事案件调查工作。公证处组建专业调查员团队,以项目化模式提供受理申请、外出调查、固定证据等全流程、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

思明法院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

财产保全业务:法院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后,移交公证处办理。通过任命经双方考核的公证处服务人员为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方式,集中剥离法院财产保全的事务性工作。中心承接该项事务以来,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企业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了服务流程。

执行辅助事务:依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双方建立执行工作快速联动机制,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为腾房等执行工作提供被腾房人财物清点、记录、造册等公证见证服务,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公证处还安排人员担任执行法官助手,协助安排工作行程,开展执行文书套打和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诉前调解业务:法院聘请公证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提供财产与地址确认、心理咨询等衍生服务,引导纠纷走公证而非诉讼的方式解决,比如办理赋予债权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协议公证、继承公证等,实现民间借贷、婚姻、继承、抚养等常见纠纷的批量诉前分流。

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主任苏国强看来,公证机构作为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将提高其公正性和公信力。2017年,鹭江公证处先后实现了与厦门市中院、翔安区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集美区法院及其他法院的合作,既拓展了业务区域,还增强了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