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有力量 法律服务有温度
光泽县检察院公诉科严打刑事犯罪确保案件质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这是一支年轻的队伍。科室现有干警4人,全部通过司法考试,其中3名干警入选员额检察官;公诉工作考评连续多年位于南平市前列,荣获“公诉案件优质单位”称号,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青少年维权岗”;该科副科长刘聪被选任为市青联委员。2018年初,光泽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南平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充分履职 维护社会稳定 成功办理闽北第一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闽北首例强制医疗案件、闽北首例犯罪记录封存案件;办理的林某某、楼某某强制侮辱妇女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67起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光泽县检察院公诉科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严厉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一年来,该院公诉科共受理案件135件14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5件129人,追诉5人,追罪12件,提出抗诉1件1人,起诉正确率达到了100%,追诉的漏犯全部得到有罪判决……确保了公诉案件质量。 2013年以来,公诉科办理的案件中未出现一件冤案错案,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100%;公诉科考评在全市连续3年排名前三,荣获全市“公诉案件优质单位”称号。 加强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 近年来,光泽县检察院公诉科认真落实实体与程序、定性与量刑并重原则,重点开展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判刑畸轻畸重以及审判中徇私枉法等行为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着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使审判监督工作有所突破。 不久前,在审查林某等4人贪污受贿一案判决书时,公诉科干警发现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光泽县检察院及时将同步审查表、起诉书、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判决书传真至南平市检察院,并经检委会研究依法提出抗诉,获得南平市检察院支持,最终南平中院依法改判。 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该院公诉科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立案监督的林某等人强制侮辱妇女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校园内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依法成功抗诉一起南平市首例未宣告禁止令的销售假药案件;办理了南平市首例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案件卢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该案观摩庭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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