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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谱写平安海域建设新篇章

2018-04-28 08:2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海上纠纷不上岸

矛盾化解“全链条”

2012年11月11日13时,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福建省海警二支队分别接到报警,漳州籍“闽龙渔64**6”船与泉州籍“闽泉台渔07**6”船在惠安县崇武镇大中心渔港附近海域因渔网纠缠发生纠纷,并引发渔船相互冲撞和渔民互殴事件,致4人受伤,1艘渔船受损。漳州籍“闽龙渔64**6”船被泉州籍渔民强行扣留,随后两地30余艘海上作业渔船串联200余人聚集,随时可能发生大规模冲突。

接报后,该执法支队立即将相关情况向海警二支队报告,并启动海上纠纷处置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出警。同时报告驻地党委政府,及时启动“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使一起大规模的海上群体性事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海洋捕捞渔船远离陆地,当渔民在海上发生矛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小矛盾可能会演变成大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泉州市探索建立了海上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全链条”模式,在海警35105、海警35004舰艇上建立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调解委员会,可第一时间出海,实现海上纠纷快速调处不上岸,避免渔船回港处理耗时费事。

同时,泉州市率先在晋江成立全国首家由海洋渔业、海警、海事、边防等部门合署办公的“警渔”综合执法办事处,依靠“警渔”合署办事处成立港岸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发动渔业协会、渔业信息基站、船管站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并由港口管理局在各台轮停泊点、泉金客运码头牵头成立涉台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构建“民间调解组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港岸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全链条化解体系,做到海域、港岸矛盾化解机构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矛盾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排除。

海上“110”齐作战

涉海执法“全联动”

为改变海上执法靠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泉州市整合所有涉海执法部门以及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今年来,继2017年3月泉州市率先在晋江成立全国首家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后,石狮市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惠安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相继成立,海警、渔政、海监、边防、海事等部门均派员进驻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办公,进一步加强海上统一执法联合力度。

如今,泉州市已形成“海上110”联动作战体系,并完善等级响应、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措施。将应急等级响应划分为两个等级:发生重大和特大海上案(事)件时,启动一级响应,由边防支队、海警支队成立联合指挥部,双方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指挥员,统一组织指挥所属船艇、警力参与应急处置;发生一般海上案(事)件时,启动二级等响应,由边防、海警大队成立联合指挥所,指挥所属船艇、警力参与应急处置,形成海陆联防联控合力。如2017年8月16日20时54分许,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晋江110转报,晋江衙口水域一艘载有10多名游客的乡镇船舶因故障无法靠岸,请求救助。经市海事、海警、安捷海岸救援服务中心等多方力量出海救援,21时15分许,游客全部获救上岸。据统计,近三年游客被困礁石、出海海钓、海上观光、涉渔等险情近80起,在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指挥下,海事、海警、海洋、边防、社会义务救援队等多方力量的协作下,迅速化解险情,成功救助152人,有效保障泉州海上人命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泉州市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运用到海上,打造“网格化+海上执法”模式,实行定网、定人、定责。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全市渔业船舶网格化管理模式,沿海各镇、村干部落实包干包片包船包人制度,进村入户开展渔船民安全教育工作,对包片内的渔船进行网络化分类管理……从“单打独斗”到“联动联治”,为维护泉州海上安全注入强劲力量,海上安全形势得到根本性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