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挥利剑 出重拳 保和谐

2018-05-10 10:3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打击非法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制品显成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0日讯  今年是我国实行象牙全面禁贸后的第一年,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我省一直是象牙加工和贸易的活跃区域之一,象牙及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问题比较突出。能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阻断一切象牙及制品走私行为,坚决打击象牙非法贸易,成为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部署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通过部门协作联动,破获了一大批非法买卖象牙制品的大案要案,在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宣传

提升民众保护意识

“这是黄腹角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栖息在我县偏远山区……”3月28日,在仙游县榜头镇紫泽社区,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林业局、榜头镇政府联合开展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正在开展。

群众对现场摆放珍稀物种、常见非法制品、管理规定、典型案例等30幅展板内容充满了兴趣。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向群众分发《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告家长一封书》等5000多份图册,同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必要性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当天,工作人员们还走进社区沿街红木工艺制品商铺,呼吁店主不要参与加工、销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否则将涉及违法犯罪。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只有广泛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才能营造有利于保护大象等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环境。”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蒋瑞芳深有感触。

近两年来,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与检察院、法院联合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在木兰溪源头涉及的8个乡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分发大量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取得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注重打击

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月初,仙游县网格化中心网格员掌握到一条线索,有人私下进行象牙制品交易。随后,仙游县森林公安分局介入,锁定了江西籍嫌疑人符某。

4月24日,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和网格中心网格员对嫌疑人符某进行抓捕,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长63公分象牙雕刻一根,以及6串象牙项链。

民警经过突击审讯,符某交代其通过微信非法购买象牙原材料,并委托度尾镇某工艺品作坊陈某石、陈某洪加工雕刻成工艺品,用于出售。

随后,民警赶往度尾镇,将嫌疑人陈某石、陈某洪抓获,并在其住宅查获一根长76公分象牙雕刻半成品以及象牙项链、佛塔等。事后经鉴定,该案2根象牙雕刻净重7.14公斤,以及12件象牙工艺制品,涉案总价值29.7万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之中。

这是森林公安分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打击力度的一个成果。

森林公安分局常年组织开展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成立领导小组进行指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仙游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象牙、犀牛角、灰犀鸟等野生动物制品案件46起,侦破42起,累计查获象牙净重303.239公斤,涉案价值计197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