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洪:以工匠精神守护公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1日讯 郑洪,现任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从事检察工作28年以来,他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和“南平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 今年“五一”前夕,郑洪荣获“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称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让我的工作更加饱满,让我的生活更有激情,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谈及这份荣耀,郑洪如此诠释。 郑洪(左)参加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 敬业担当 把每项工作都干得出色 1990年,郑洪从教师队伍转到检察队伍,成为一名检察官。随着工作不断深入,他渐渐发现自己法律专业知识还很欠缺。 为了弥补业务知识的匮乏,郑洪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平时工作忙,他就利用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候看书学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他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刻苦拼搏,郑洪先后获得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和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文凭。检察工作中的方方面面都有了理论知识的支撑,无论办案还是处理材料,他都更加得心应手。 从办公室到政治处,从反贪局到侦监科,从书记员到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在这28年里,郑洪经历了检察院各个业务科室和后勤部门的各种岗位,成长为一名“全能型”检察官。他结合实践经验,不断探索并实施类案管理机制等制度,他提出的刑事赔偿保证金制度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得以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他办理的冯某强奸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十佳案例”;他办理的卜某、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检《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指引》,并作为最高检第一期侦查监督实务讲坛案例。 “郑洪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爱岗敬业,善于钻研,业务精湛,精益求精,他的言行体现了一位人民检察官应有的价值追求,是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子华这样评价。 胆大心细 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郑洪先后参与和指导办理了“美墅·温哥华”特大杀人案,涉案人员400多名、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的刘国华等人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案……严厉打击“涉黑涉爆”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无论小案大案、易案难案,多年来,郑洪所办的案件件件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可谓是“办案如铁”。 2013年8月,郑某闯入住在建阳区西门外“美墅·温哥华”小区的侄儿郑某某家中,持刀将郑某某的妻子、姐姐及女儿当场杀害,作案后郑某并未立即离开,而是留在现场继续守候。当郑某某回到家中时,郑某持刀将其捅伤后逃离现场,并到建阳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为了尽早侦破案件,郑洪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办案情况后,立足引导侦查职能,提前介入,提出有利于案件及时侦破的建议。建议很快得到了公安部门的采纳,案发后一天,侦监部门从快将郑某批捕。 这起杀人案件性质恶劣,影响大,案件的及时侦破维护了社会的治安稳定。与郑洪打交道的公安人员说:“一听说案子分给了老郑,我们心里也有了底!” “以证据还原事实,以事实适用法律,以法律找准定性。”这是郑洪一贯的原则立场。他坚持重证据、重事实,既不让无辜的人受到惩罚,也决不放纵任何犯罪。他办理了多宗恶意欠薪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2人,涉及劳动者40多人,帮助追回外来务工人员的“血汗钱”9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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