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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我爸是我爸”事件真相调查

2018-06-07 10:18: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虚假公证时有出现

在淮安公证处提供的手写证明模板上,记者看到,在涉及办理继承公证时,当事人需要证明被继承人出生年月、死亡时间、家庭住址、是否是原配、有多少个子女等,还得说明是否有其他子女、养子女及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等,并不是简单的证明“你爸是你爸”。

“即便有了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我们拿到后还要进一步核实。像之前办理的一起继承案件中,继承人提供的材料中说明被继承人有三儿三女,但在实地走访核实时,却听说被继承人至少有四个女儿。”在会议室里,陈静向记者谈起曾经办理的一起案件。

陈静介绍,淮安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孙会敏在一个月内就碰到3次当事人找人冒充亲属想要公证的情况,“一年大概有20多起涉及继承公证提供假材料的,10多起涉及委托公证他人冒充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提供假材料多见于继承公证,找人冒充的多是涉财产类的委托公证。“骗取公证书的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犯罪成本较低,当事人很少因此承担责任;一方面也是出具证明单位把关不严、审核不严谨,而公证部门仅对证明材料有核实权。”陈静颇有感触地说。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公证员惩戒规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公证机构依法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公证员还会受到取消公证员协会会员资格、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吊销执业证等行政处罚。

“公证员必须尽到核实义务,否则一旦遇到当事人假冒身份骗取公证书,具有较大职业风险,必须认真核实当事人亲属关系、婚姻关系等。”陈静对记者说,网络上指责公证处开“奇葩证明”,实际上存在着典型的法律认识盲区,亟待媒体加强公证法律法规宣传,避免出现“误打误撞”的尴尬。

(法制日报)

新闻延伸:

千里奔波身心俱疲 举报拍照证明“活着”   “奇葩认证”何时休?

近日,一段“九旬老人社保年审,家人抬着爬上三楼”的视频,引发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要进行生存认证的争议。人社部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重点简化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等异地业务的办理流程,全力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生存认证手续繁琐。为证明自己活着,有的老人需要在不同的办事地点跑多次,有的需要举着当天的报纸拍照,有的居住异地甚至需要千里奔波。

有些老人为证明“还活着”身心俱疲

一个月前,随女儿在武汉居住的90岁老人白启永,因单位的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调整,被要求带本人身份证明,回湖北省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办理录指纹、照相等认证程序。

在女儿陪同下,白启永老人来到红安县城。然而,办理社保认证的办公室位于红安县机关保险局三楼,没有电梯,老人上楼困难。在询问能否请工作人员下楼办理认证程序被否定后,白启永老人只能坐在轮椅上,请人帮忙抬上三楼。

老人被抬上三楼办社保认证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当地要求人社部门整改,设在三楼的办事窗口被搬到一层,同时明确对重病、瘫痪、行动不便及高龄等特殊对象的资格认证,将安排专人上门采集信息。

白启永办理的社保年审认证被称为生存认证,是证明退休人员健在、符合领取退休养老待遇条件的一道程序。一般每年认证一次,如果逾期未认证,就将被暂停发放养老金。

白启永的遭遇并非个案,在一些地方,有的退休老人为证明还活着身心俱疲。

在天津养老的外地退休老人许国荣说,他2014年退休后,每年都要证明一次自己还活着,认证很麻烦。首先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去取表,然后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盖章,盖好章的表还要送到取表地点,整个过程最快也要两到三天。

有的地区要求本人到现场进行年审,这让很多在外地居住的老人备感折腾。内蒙古自治区退休老人王伟跟着女儿在江苏生活,为完成年审,他去年往返跨越半个中国回内蒙古老家。“现在还能跑得动,真害怕以后老了,经不起这么来回折腾。”王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