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为人民守正义 检徽因你闪耀

2018-06-08 10:36: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蓝姗姗:红土地上盛开的“检察花”

她在公诉岗位上尽情挥洒着自己的青春热血,她瘦弱的身躯里承载着一片红土情怀,成为闽西红土地上一朵美丽的“检察花”。她就是上杭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蓝姗姗。

2014年—2017年,蓝姗姗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的同时,时刻不忘关怀青少年维权和预防工作,2016年就“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平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被龙岩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优秀工作事例”。

她在审查案件中秉承“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少年、拯救一个家庭”的理念,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等特别程序,以检校共建、检企共建等形式挽救部分涉罪未成年人。近年来,在她的努力下,该院与当地职业技术学校、修车厂等单位协作,已设立3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并制定《关于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同帮教的实施意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同步教育帮教。2016年以来,已对10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为6名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顺利回归社会,帮助5名未成年在校生重新返校。

从检以来,蓝姗姗承办案件550多件,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获有罪判决,被龙岩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记个人嘉奖1次,被上杭县委评为“依法治县、公正司法”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等。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饶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