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打造特色未检品牌
2018-06-19 08:54: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品尝过香甜 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苏(化名)、小启(化名)盗窃案中,检察官依法对俩人向法院发出适用非监禁刑处罚的量刑建议。以帮扶和挽救为目的,把小苏、小启送到“阳光就业”帮教基地,让他们学一技之长,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让涉罪未成年人一步步回归正途。 福清未检人融情于法,倾爱尽责。在繁冗的卷宗中,努力复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路历程,不放过每一处有可能拨正他们人生航向的线索。在检察官的努力下,一大批因无知或冲动犯罪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了幸福安宁。每每此时,检察官的心里香甜如蜜,因为“初心”有了回报。 2013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陆续与爱心企业共建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暨“阳光就业”帮教基地,至今,已安排36名涉罪未成年人入驻。此外,还联合福州第二技师学院联合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共为4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办技能培训,帮助“迷途羔羊”顺利回归社会。 今年2月份,福清市检察院被上级院指定为福州地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试点基层院。该院也以此契机,设立了全省首家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办理了试点工作以来省内首例撤销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资格案件。福清检察院将继续抓住机遇,培育亮点,打造福清特色的未检品牌。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石冰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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