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球何以屡禁不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喝酒撸串看世界杯,成了在北京一家国企上班的陆博(化名)每天晚上的“规定动作”,他还通过朋友在一家App上投注竞猜。陆博也知道这是违规,因为“国家规定只能从实体投注站购买彩票”,但他就是想看球时“找个乐子”。专家提醒,在世界杯期间,不少人通过网络购买足球彩票,可以看成是一种大众娱乐方式,但这可能导致一些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人从此迷上了网络赌球,直至陷入网络赌博的深渊…… 普通玩家在法律上 属参赌人员 北京时间6月23日晚上8点,世界杯小组赛G组,由欧洲“红魔”比利时队迎战非洲劲旅突尼斯队。陆博提前通过微信支付给朋友转去100元,让朋友帮着在一家App上购买彩票,押宝比利时队VS突尼斯队0比1。在陆博看来,比利时队实力更强一些,但突尼斯队也不是弱手,“万一爆了个冷门呢”。但当晚比赛结束,比利时队没有让冷门爆出来,以5比2拿下比赛。陆博的100元没有了。 陆博说,他朋友先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软件,注册后就可以投注。陆博也知道,购买足球彩票只能去实体投注站。因为早在2015年,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就联合下发通知,禁止了一切互联网彩票销售行为,只能从实体投注站购买彩票。2016年4月,财政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又发出通知,重申了禁令,要求严厉查处网络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据陆博介绍,前两天App曾短暂关闭,但如今又可以登录了,只是提高了投注额度。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告诉记者,在世界杯期间,不少人通过网络购买足球彩票,可能导致一些严重后果,比如被引上歧路,迷上网络赌球。因此,在世界杯期间严打各类网络赌球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App线上赌博和线下赌博的本质是一样的。”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看来,两者只存在发生赌博行为场所的不同,其犯罪构成是一样的,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对于普通玩家,在法律上可以称作是参赌人员。 彭新林对记者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而仅是将其看作一般赌博行为,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参赌人员彼此相熟,且赌博金额不大,应当认定为娱乐行为。但若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网络赌球 近年日渐蔓延 2002年世界杯,中国队第一次出现在世界杯的赛场上,球迷为此兴奋不已。与之相伴而生的,是网络赌球。据公安部统计数据,2010年6月南非世界杯开赛至同年7月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网络赌球团伙600多个,立刑事案件150多起,刑事拘留810多人,查扣、冻结赌资5000多万元。 同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开印发。据此,利用互联网络、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其中包括“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和“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两种情形。 但这并未遏制网络赌球的蔓延势头。2014年7月中旬,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当年世界杯在巴西开赛以来,我国各地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了一批重大赌球案件,打掉多个赌博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8名,涉案金额逾180亿元。 在王剑波看来,从2002年世界杯以来,网络赌球在我国日益蔓延,与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有很大关系。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技术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将赌场从“线下”转移至“线上”,网络赌场的隐蔽性和结算方式的便利性打破了传统赌博受到的时间和空间限制,纵容了网络赌博,也加大了监管和打击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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