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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大脑”破解“执行难”

2018-07-09 12:43: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联动与合作促成执行

“法官,我已经把最后一笔钱款打过去了……”5月24日,被执行人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卓某,向三明中院执行局法官发去一条信息,标志着这起执行标的额为735万余元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某工程公司与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卓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民终225号民事判决,判令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城建某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合同保证金700万元及利息,卓某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3月,因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卓某未履行,某工程公司向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泰宁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三明中院执行局对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贴出依法评估拍卖的公告。随后,被执行人福建省泰宁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先后于2018年5月7日、5月24日向三明中院共计支付执行款735万余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市县两级法院共织执行网,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合作,充分彰显法院执行联动的大局观和战斗力,体现我们坚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嚣张气焰的决心及对生效判决的坚决维护。”三明中院执行局政委牟旭说道。

基本解决执行难也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倾力配合,大力支持。为此,该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执行攻坚各项工作。近年来,三明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

局在全省率先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拒执犯罪移送、立案、公诉的条件和适用范围,达成办理拒执犯罪的统一共识,实现各个环节的有序衔接,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魏正雄 通讯员 邱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