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回家路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三无”未成年犯刑释护送制度纪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0日讯 今年2月的一个早上,刚刚到单位上班的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敏收到一条特殊的短信:“感谢你们给我女儿重新做人的机会,也感谢你们为她能早日出来不辞辛劳,通过这件事我也知道以后如何教育好我女儿。”看完短信,陈敏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对父女的身影,思绪一下子回到了两个月前。 去年12月,陈敏的办公室来了一名当事人家属,他就是小丽的父亲。17岁的小丽是一名来自贵州的在校大学生,她因涉嫌电信诈骗罪,被羁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小丽父亲此次前来是为了向办理案件的陈检察官了解情况。 在校生为父减负走诈骗路 原来,小丽半年前在QQ群里认识一个网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小丽告诉网友,自己自小父母离异,父亲一个人挣钱很不容易,她想找些挣生活费的方法帮父亲减轻负担。于是网友就教小丽如何使用微信实施诈骗。 2017年7月初的时候,网友让小丽在朋友圈里发布低价卖手机的广告,之后就有一名受害者想买手机。在对方付完1000元的手机购买费后,小丽便以手机需要激活、手机被海关拦截、须付完余款才能发货等理由又收取了对方3000余元。在对方怀疑小丽是在骗钱后,小丽又告诉对方在缴纳2000元押金后方能退款。在收到2000元的退款押金后,小丽便把对方拉黑了。至此,小丽共诈骗了受害者6000余元。据小丽供述,大部分诈骗所得都被网友提现走了,只有一部分小丽自己存起来了。 小丽父亲得知她涉嫌诈骗的情况后,从云南赶到莆田。他告诉陈敏:“小丽小时候没有母亲在旁边照顾,我又早出晚归,所以她性格孤僻,不喜欢和同学来往,常因小事跟同学吵架。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情,这一生都要毁掉了。”说到这,小丽的父亲潸然泪下。考虑到小丽的特殊情况,陈敏安排小丽的父亲一同前往看守所会见小丽,小丽见到父亲后,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官安其身才能安其心 鉴于小丽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未发现有前科劣迹、到案后悔罪认罪,其父亲又主动退还赃款并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结合陈敏对小丽的社会调查情况,父母离异造成缺乏管教、生活上对其疏于照顾,是她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并结合本案犯罪情节性质、小丽悔罪认罪表现等,从有利回归学校、回归社会角度出发,该院对小丽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陈敏问小丽父亲何时返乡。小丽父亲说:“我们可能还要待一段时间,这次的事花不少钱,现在没有钱买票回家,想在莆田这里打一段工,攒点钱再回家。另外从前忙于打工忽视了小丽,之前她说想去看海,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去看看海再回去,满足她的心愿。”听到这里,陈敏告诉小丽父亲:“涵江这边离大海很近,我们带你们父女俩去看看大海,小丽因为案件,耽误了不少功课,你们还是早点回家,我院之前有跟民政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刑释护送制度,你们生活比较困难,可以协调民政部门通过启动刑释护送机制,护送你们回家。”听到这里,父女俩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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