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
专访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继“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打造三明检察特色‘枫桥经验’”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之后,三明市检察院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活动。他们缘何要推出这一系列“大动作”,记者就此事专访三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 践行新思想 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张时贵看来,深化创新创优,打造具有三明检察特色“枫桥经验”,必须从践行“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思想、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生命线的法治思想”等新思想入手,才能不断聚集检察事业发展新动能。 “一把手”重视,带头讲学习、作表率,全市上下自觉把践行新思想的理念融入到法律监督实践之中,体现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三明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机关干警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创建思路,做实做细抓特色育亮点树品牌工作,不断提升创新创优水平。梅列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供实践样本;永安市检察院巴溪流域污染专项整治经验,催生“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水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形成;沙县、宁化县和清流县检察院分别与县监察委联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衔接相关工作意见(试行)》,为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与受理、强制措施的审查与适用等方面提供借鉴经验。 “践行新思想,重在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履职的全过程。”张时贵表示,2018年6月起,该院将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活动,要求广大检察干警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打造新品牌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揭某在三明某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电站管护工作多年,却仍有1.4万多元工资没有领到手。倍感无奈的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走进了明溪县检察院。 检察官饶鸣吉第一时间接待揭某了解案情,在得到雇佣关系证明、工资欠条等关键证据后,经过仔细审查,认定该案确实侵害揭某合法权益。因揭某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相应应诉能力,在受理案件2天内,明溪县检察院迅速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帮助农民工要回了“血汗钱”。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也成为展示新作为的典型实例。具体地讲,“四梁”即深化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互联网+”检察服务四项检察工作;“八柱”就是整合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生态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政工宣传八项检察职能。依托司法为民“四梁八柱”,三明检察版“枫桥经验”已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展成为助推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民主化的范本。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探索如何在“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固强补弱”中打造新品牌途径,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监督;成立“掌上”检察服务队,扎实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在重点乡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聘请检察联络员,形成“建室设点到乡村,聘员联户到农家”巡回检察网络化模式,延伸法律触角,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检察工作的实践,证明三明检察版‘枫桥经验’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目标。”张时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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