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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台胞同享法治权益

2018-07-18 08:36: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办理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黄某污染环境案中,长泰县检察院通过对黄某释法说理,督促其积极整改污染环境行为、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措施,依法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使其得以继续管理企业,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黄秀强通过案例介绍了涉台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拓展提升的脚步永不停歇

2016年,漳浦县检察院在办理黄某等8人电信诈骗台湾地区被害人的案件过程中,创新性地通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将赃款返还被害人,在构建两岸打击犯罪合力的同时,强化对台胞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一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例。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漳州市检察机关涉台检察工作敢为人先,多项创新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5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涉台巡回检察520次,走访台企620次,受理台商来信来访125件次,提供法律咨询391次,为台商台企办实事好事32件。

“以问题和诉求为导向,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满足合法诉求是关键。”对下阶段漳州涉台检察的工作规划,黄秀强思路明确:“要努力在抓拓展、抓提升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涉台检察品牌建设。”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陈荣辉 徐存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