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枕边人”的罪恶
一女子深夜报警称遭遇性侵,而性侵者竟是其前夫。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莆田涵江的吴女士却遇人不淑,她的前夫不仅在婚后未能尽到身为丈夫的责任,离婚后更是对吴女士拳脚相加,时不时还对吴女士施以性侵。忍无可忍的吴女士最终拿起了法律武器。 女子遭遇侵犯 深夜报警哭诉 2017年5月8日深夜,一名头发凌乱、满脸泪痕的女子闯进了离家不远的派出所。民警见她情绪激动、言语混乱,便先对其进行了安抚。在民警耐心的安抚下,女子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民警又递上茶水,让该名女子慢慢诉说。但女子只是默默流泪,随后便颤抖着从怀中拿出了手机,并播放了一段录音。 “……你不过来,我要去拿绳子来绑你了……”“你手不拿开的话我要锤死你了!”手机中传来一男子阵阵近乎野兽般的吼声。听到这里,民警大致明白该名女子恐怕是遭遇了性侵。其后录音的内容更是不堪入耳。 稍等片刻后,民警拿出笔纸,轻声问道:“录音中的男子你认识吗?”“……我认识。”女子啜泣道。“能告诉我们他是谁吗?”民警接着问道。“……他是我的丈夫。不!是前夫……”女子失控,掩面痛哭,随后向民警讲述自己不堪的往事。 这名女子正是吴女士,莆田涵江人。一切还要从2004年7月讲起。当年还是青春靓丽的吴小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林某。林某能说会道,与吴小姐相处时也格外殷勤体贴、温柔热情。俩人很快就相恋了。三个月后,林某入赘到吴家。 婚后俩人关系较好,可其间林某一直无固定工作,无上进心,经常被岳父催促着让其出去找工作。但林某并不理会。 婚后第二年,长子出生后,夫妻俩人开始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0年10月,吴某和林某协议离婚。 离婚后又复婚 丈夫旧习难改 离婚后的吴女士想到尚幼的孩子不能没有父亲,而林某也放不下孩子。离婚后的第8天,俩人复婚了。林某在复婚时表示要好好待吴女士。然而,复婚后,林某成天与狐朋狗友鬼混。为了生活,吴女士只好白天到某食品公司上班,晚上下班后又到附近工厂接计件活带回家做。吴女士每天都要一边带儿子,一边打工赚钱。而林某仍然终日在家游手好闲。2011年8月,吴女士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而同年12月,林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4月,吴女士生下次子,并独自养育。 2013年3月,林某刑满释放。吴父要求林某随自己去外地工作。谁知一个月不到,林某便狼狈地逃回涵江,声称打工太累,不想再去。性子柔弱的吴女士敢怒不敢言,俩人依旧浑浑噩噩生活着。由于两个孩子花销大,日常开支剧增,导致矛盾再度白热化。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渐渐从日常的争吵升级成每天打闹。在家中,吴女士如稍不顺从林某的意愿,林某便会顺手抄起身边的物件向吴女士身上砸去。吴女士受不了这种精神折磨与身体摧残,2013年8月,俩人再次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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