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元救助金递温情
年近古稀的老人被撞成植物人,在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的情况下, 莆田荔城区检察院伸出援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你们检察院所给予的救助与帮助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唯有感谢!再感谢!……”8月13日一大早,莆田荔城区黄女士就来到莆田荔城区检察院门口,将一面“人民公仆为人民 孤寡老人得救助”的锦旗送到了王正炫、许美华两位检察官手中。事情还得往前追溯—— 古稀老人被撞伤 2016年10月11日4时,莆田荔城区年近古稀的老人林某彬在莆田城区梅园路正常行走时,谁料飞来横祸。 酒后驾车的彭某恰好经过此路段,在酒精的刺激下,彭某驾车冲破路中央护栏后,直接撞向对面车道步行的老人林某彬,造成林某彬重伤,最终成了植物人。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林某彬无责任。 2017年5月,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处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71余万元;并判处保险公司赔偿林某彬12余万元。 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很快就将赔偿款赔偿到位。但是彭某在支付了3千元后,再无后续赔偿。林某彬亲属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核实,发现彭某并无可执行财产。 林某彬膝下无子女,在出车祸几个月后,其妻子因受不了打击去世了。林某彬成了孤寡老人,生命需要每日的护理与治疗才能得以维持,虽然其每月有两千余元的退休金,但终归杯水车薪,个人之力无法承担这巨额的护理费用,且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这一场事故对这位老人可谓是致命的打击。 检察官主动介入 正当林某彬和亲属一筹莫展的时候,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给他们带来了好消息。 “我们是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得知了林某彬这一情况,林某彬的现状特别让我们揪心。经过走访调查后,我们认为林某彬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主动告知其监护人也就是林某彬的姐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荔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和刑事申诉检察部的检察官许美华在谈到该起司法救助的缘由时表示。 在告知林某彬的姐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许美华也向院领导汇报了此事。 荔城区检察院领导在获知这一情况后,十分挂心林某彬,指派办案检察官王正炫和许美华第一时间看望林某彬,了解林某彬受伤情况以及家庭情况,及时针对本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2017年11月28日,在接到林某彬姐姐代交的司法救助申请书的第4天,经过前期的走访审查,荔城区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为林某彬一案开启了国家司法救助。 2017年12月29日,该院将申请到的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及时发放给林某彬的指定监护人其姐姐手中。 “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及《莆田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这也是我们区级检察院能申请到的最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了。希望能缓解点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荔城区检察院分管刑事执行和刑事申诉工作的副检察长翁振雄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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