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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9-10 09:33: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利剑出鞘

力斩黑恶“毒瘤”

“现在继续开庭!带卢某洋等31名被告人到庭!” 8月10日上午9时30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对卢某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对卢某洋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其中首犯卢某洋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31名被告人中17人被判处5年以上,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侦破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在办理过程中,洛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检法三家力同心、协同作战,确保了案件有序推进。该案的迅速侦破及宣判,彰显了洛江区利剑斩黑恶毒瘤的决心。

“利剑扫黑,方可伸张社会正义;铁拳除恶,才能守护一方安宁。”黄清凯认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江区政法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向一切黑恶势力“亮剑”,有力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守护一方平安。专项斗争以来,共打掉涉黑团伙1个、涉恶团伙1个,破获九类涉恶案件25起,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31名。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万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