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的园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三尺讲台、手持戒尺、白色粉笔,这几乎成了教师形象的“代名词”。 在第34个教师节,我们不仅要对兢兢业业的老师说一声节日快乐,还要对这么一群人表达感谢。他们虽没有三尺讲台,却身穿制服,同样手持“爱”的教鞭,传道授业解惑。 我们也想大声地对他们说:“老师,您辛苦了!” 更多精彩报道详见9月10日本报微公号“海峡法治在线” 教师节特别策划 关键词:守护 “爱”护花开的特殊园丁 “岚姐,来啦!这儿!”9月1日,在晋江某小吃店里,一年轻小伙子看到晋江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钟岚走进门,立刻开心地招呼她坐下。 “过几天就要开学了,回学校前特别想请您吃顿饭。”他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小伙子叫小陈,钟岚对于他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老师。从去年暑假到晋江打工后匆匆一见,时隔一年多再次见面,谈起自己的转变,他对于眼前这个“老师”充满感激。 小陈和钟岚的“师生情”结缘于3年前。2015年,小陈辍学后独自一人从老家广西到晋江务工,并结识了新朋友。但因交友不慎,小陈开始不务正业。 “晚上睡觉的钱没有了,我们去弄点钱吧。” 2015年4月14日凌晨,小陈与朋友郑某一起去泡脚,把身上的钱花光了。郑某提议去偷钱,二人选择了一家便利店,小陈在店外望风接应,郑某爬窗入室偷了6000元。郑某带着小陈到大田县,将偷来的钱肆意挥霍。 花钱一时爽,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小陈被抓获。 钟岚到看守所提审时,还没开口问案情,小陈已经泣不成声:“姐姐,我真没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请给我一次机会好吗?我一定好好改过。”小陈的态度,让钟岚意识到他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孩子。 在了解小陈的成长经历后,钟岚发现,小陈作案时刚满16周岁,以前未做过违法之事。钟岚认为,小陈是真诚悔罪,只要店主能谅解,还是可以教育挽救的。她多次联系小陈的家人做工作,最终小陈家人赔偿了店主损失,双方达成和解。为此,晋江市检察院决定对小陈作附条件不起诉,进入该院的观护帮教基地接受帮教考察。 “最重要的不是我们在何处,而是我们朝何处走,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加油,你可以的!”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当天,钟岚带着《感谢自己的不完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两本书赠予小陈,并对他说。而这对小陈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在帮教考察过程中,小陈不断改变自己,观念、行为慢慢回到正轨上。与此同时,钟岚定期到工厂了解小陈的工作生活情况,并鼓励他重新拿起书本,这让他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 考察期限结束,小陈表现良好,晋江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回广西后,小陈重返校园,经过努力学习,考上了职业技术学院,他第一时间将这一消息告诉钟岚。“好好用心学,我来见证你远航梦想的实现!”钟岚为他感到开心。 学校的生活丰富多彩,小陈始终和钟岚保持联系,时常发来军训的照片以及自己的奖状,偶尔也就学业上或是生活中不懂的事情向她请教。在钟岚的循循善诱中,小陈渐渐成长。 “你现在不仅重拾学业,还懂利用暑假来这打暑假工,为父母减轻负担,真的长大了!这顿饭岚姐请,你留着钱买书,继续加油!”9月1日,见到日渐成熟的小陈,钟岚十分欣慰。 “一定加油学好一技之长。”踏上回学校的归途,小陈暗下决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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