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法轮功”的“低调策略”
早在2009年,有“法轮功”人员在所谓的“法会”上透露:“法轮功”曾要求痴迷者“安全、低调”。李洪志对此没有否认。今年6月份,“法轮功”更是公开要求部分痴迷者“不妨暂时低调”。 这显然跟“法轮功”的一贯“行事风格”相违背! “攻略”之一:伪装“变身”跟法律“躲猫猫” 许多时候,邪教组织,并不敢公然对抗法律,而是采取“见缝插针”、钻法律空子的“低调”把戏,以淡化邪教色彩。而“法轮功”就擅长这套把戏。 “法轮功”近期竟然利用“免费的中国瑜伽课程”对民众进行吸引、诱骗。由于俄罗斯、摩尔多瓦等国家已依法取缔“法轮功”,后者被迫“打擦边球”,跟法律玩“躲猫猫”游戏。其实,“法轮功”的这套“低调”把戏是有其“渊源”的,教主李洪志就曾经“身体力行”,无非是表现形式不同罢了。1992年,李洪志“出山”之初,不敢立刻自封“大师”“主佛”。他对于自身的定位,甚至“低调得可爱”,“只敢小心翼翼地挂上一个‘讲师’头衔”。 “法律之剑”终究让邪教教主们胆战心惊。一旦有“风吹草动”,李洪志之流随时都会抛下“主佛式”的“傲娇”,重归于表面“低调”状态,暗中仍在对抗法治社会。 “攻略”之二:营造假象掩盖集体“病态” 如今在“法轮功”痴迷者中间,已出现日渐明显的集体“病态化”趋势。今年6月30日,“法轮功”媒体自曝:许多痴迷者,长期在一些“景点”等场合“讲真相”,却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他们“抛家舍业、不求报酬”,“在严重病业关中不得不拄拐杖、坐轮椅”。无奈之下,“法轮功”要求这些痴迷者“不妨暂时低调的做些其它的”。 所谓“暂时低调”,无非是担心世人看出端倪,从而导致其邪教活动“达到的效果是相反的”。可惜“纸里包不住火”。由于李洪志杜撰的“消业论”“圆满论”等系列邪说,加上繁重的“讲真相”任务,痴迷者被迫疲于奔命。这导致许多痴迷者的身心健康日益恶化,甚至丢了性命。2016年9月24日,俄罗斯一“法轮功”成员在参加“法会”途中猝死。而活动协调者却命令其他成员:“脱下他的黄夹克,免得人们说这人是因为练法轮功才得病死的。” 很明显,“法轮功”急于掩盖残害痴迷者真相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营造虚假的“公众形象”,以继续行骗。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4月,因痴迷“法轮功”自杀和因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致精神障碍者651人,杀人害命者11人,致残者144人。此外,截至2017年,“法轮功”骨干殒命人数也已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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