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小”检察室的“大”作为

2018-09-29 12:46: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检察室打造为民品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自2009年2月24日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派驻龙楼检察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建在基层、贴近群众”的区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延伸法律职能,开展法律监督、预防和服务等工作,打造为民服务新品牌。特别是结合当地实际,勇于改革创新,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面,成立海南省检察系统首个“家长学校”,在公益诉讼方面,聘用30名公益联络员等,实现了“小”检察室的“大”作为,被当地群众称之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文昌龙楼检察室“家长学校”培训班现场

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室”

“小李,我那个案子判下来了,但我对判决还是有点疑虑。”8月27日上午,龙楼检察室里,60多岁的郑心炎又向检察室负责人李豪说起自己的案子。这已是他第三次来找李豪,为的是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郑心炎是龙楼检察室辖区内的一位村民。两年前,他将自己一块3分的地和另一位村民互换,后来又想换回来,但对方不答应,郑心炎为此向法院提交诉状。

接待郑心炎这样的来访群众,是检察室工作中最常见的事。

“检察室的成立,便于群众来访、来信,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同时,把检察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有效填补了基层法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李豪道出了成立检察室的初衷。

检家校“三位一体”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龙楼检察室梳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几乎所有涉案孩子的家庭教育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何深化未检工作,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干警们的集体思考。

今年4月,龙楼检察室设立全省检察系统首个“家长学校”,干警们定期在“家长学校”与孩子及家长交流成长中的困惑,解答心理疑问,传播法律知识。这一举措开创了检、家、校“三位一体”的预防教育新体系,增强了家长的监护意识,提升了家长的监护能力、教养能力,有效缓解了一些家庭的紧张亲子关系,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的良好环境,为预防校园暴力、欺凌犯罪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检家校共育’,一改过去那种‘送法就是送书’一送了之的做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检、家、校‘三位一体’的预防教育新体系 。”李豪介绍说,将利用“家长学校”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建设,构建系统性未成人帮教体系,打造一支包括检察官、心理咨询师、教师的专业化队伍,充分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力量,携手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