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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守护绿水青山

2018-10-11 11:44: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宁德蕉城检察院强化公益诉讼诉前监督见实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1日讯   “前不久,这里的溪水还散发着恶臭。”“当时这儿根本不能住人,更别提养鱼了!”“自从那养猪场粪污直接排放到溪里,大家也很久没见到这番景象了。”村民们围坐在芳草依依,溪水潺潺的松洋溪畔感慨良多。

日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再一次来到古田县杉洋镇松洋村,针对位于该村松洋溪上游的一家农畜专业合作社养猪场粪污排放事件进行回访。

群众举报引关注

这家农畜专业合作社系一家位于蕉城区洋中镇天湖村松洋溪源头处的生猪养殖场。今年3月底,蕉城区检察院接到松洋村群众举报,反映该合作社的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松洋村水源溪内,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村民生产生活。

蕉城区检察院在接到举报的次日,就派员展开调查,会同蕉城区环保局、古田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赶到古田县杉洋镇松洋村了解情况,并邀请该村村委会成员、举报人等,一同前往该农畜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参与现场检查。

“当时真是把我们看呆了!我们从松洋村沿溪逆流向上寻找污水源,一路臭气弥漫,乌黑色的溪水里夹杂着动物粪便,直到养猪场,竟然发现污水源头周围的林木已呈干枯状。”蕉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回忆说。说话间,检察官拿起手机翻出了当时拍下的现场照片。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该养猪场的原环保测评报告上显示,其规模限定养殖生猪4000头。但企业在生产养殖过程中,私自将养殖生猪数量增加至6600多头,导致排污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粪污排入山林,流入松洋溪。”蕉城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积极整改见成效

“蕉城区检察院向我局发出检察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该农畜专业合作社的查处与整改情况,适时向检察院进行反馈。”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在环保局多次监督整改无效后,通过断电、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促使企业进行生猪清栏减排、建设应急池、升级粪污处理设施和处理技术,目前松洋溪的水质已达到三类水标准。

如今,走进该农畜专业合作社,大家看到的是16栋猪舍、集水池、沼气池、猪粪尿干湿分离、曝气池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养猪场内,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将一栋猪舍整改成微生物异位发酵处理池。

“整改后,我们的猪场粪污将在这个异位发酵处理池里进行处理,通过电力抽调、分离、发酵处理粪污,真正实现‘零排放’。此次排污整改和建设异位发酵处理池花费了将近100万元。”该合作社负责人说。

在检察官的要求下,合作社负责人带着大家来到了养猪场后侧的临时应急池。“目前,我们已经停止违法排污,将粪污暂存于应急池内。”

眼前的应急池底已用一层红色塑料地膜做好防渗透工作。而应急池后方,那片原本被污染导致干枯的树木,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重获生机,重新着上了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