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控制你自己 动起手来悔莫及
案件③:帮朋友撑场面纠集人 结果自己被判得更重 “我只是帮朋友叫人来撑下场面而已,根本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打架,结果我判得比别人都重。”范某在法庭宣判时后悔不已。 案发前,黄某在路边看到骑车路过的邱某助力车上挂了一个创意配件,便心生歹念到邱某停车处将该配件卸下装在自己车上,邱某发现后到黄某住处车库将配件拆回。次日晚,双方因此事默认达成斗殴合意,黄某纠集范某、王某等人并安排其携带刀、棍等械具,范某又纠集丘某、李某、丁某、马某等10多名未成年人前来帮忙;邱某则纠集4名未成年人并在路边捡上木棍。 双方在上杭县水西渡大桥加油站旁对峙,口角争执后黄某一方持刀、棍冲向邱某一方,邱某一方势单力薄,见状便分头逃跑,范某持刀追砍张某,致其左肘部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邱某、范某、王某、丘某、李某、丁某、马某1年1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范某积极组织、纠集多人持械斗殴并将他人砍至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被告人黄某、邱某纠集多人持械斗殴,被告人王某、李某、丁某、马某积极参与斗殴,分别获刑1年1个月至3年不等。(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 检察官释法: 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检察官有话说: 以上三个案例足以看出动手打人的成本有多大。检察官提醒,遇事需冷静,动手并非解决问题的途径。此外,在生活中应谨慎交友,切勿被朋友义气冲昏头脑, 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莫要心存侥幸,甚至轻信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做出让自己悔恨、家人痛心的行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杭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