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探索办理全国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
为了1500名幼儿的安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秋季开学,家住福清市的林女士发现,小孩上学所在的幼儿园,不仅园舍变美、游乐设施和餐饮环境变好了,老师对孩子们的教学也更用心了。 这所曾擅自开办的幼儿园,经过整改后获得审批。福清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该市对16家无证幼儿园进行了清理整顿,不达标的关停取缔,1500名幼儿都被妥善安排到合规幼儿园上学。 让孩子们学习成长的环境更具安全感的这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源自福清市检察院办理幼儿园“黑校车”案发出的检察建议。 检察官乔装暗访,发现无证幼儿园安全隐患 “又是一起涉及黑校车案件!”今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未检科审查的被告人王某危险驾驶案,一辆6人座的小车,竟然坐了13名幼儿。再对近期另两起同类型案件梳理分析时发现,黑校车超员接送的,多来自无证幼儿园。 无证校车超载现象的背后,是否存在着其他安全隐患? 职业的敏感使办案检察官意识到,幼儿安全事关重大,需要进一步摸清情况。福清市检察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决定派未检科科长陈文和检察官郑跃深入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不查不知道,一查让人忧。 两名检察官乔装成家长,以小孩从外地移居回来上学为由进园察看。在三天的暗访中,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无证幼儿园的办学乱象—— 一个幼儿园离加油站不足30米,一个紧靠汽车站出入口且处于高压输变线电力走廊;部分幼儿园栖身居民楼,没有保安把守,外人可随便出入;多数无证幼儿园都是家庭作坊式,空间狭小逼仄,光线昏暗,墙面斑驳,室外活动场地普遍缺乏,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厨房卫生条件差…… “全市7个镇(街)有16家无证幼儿园还在办学。无证幼儿园暗藏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清理整顿势在必行。”检察官对无证幼儿园的选址布点、安全条件、园舍设施、食品卫生、教职工配备等实情,形成了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 勇于探索,试水未检公益诉讼案件 福清是福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单位。教育安全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无证幼儿园及黑校车安全问题能否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来办,一个绕不过的问题摆在了检察院面前。 “法律规定行政公益诉讼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省检察院未检办副主任王曦介绍,这个“等”字,对探索在其他公共利益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作为一项全新的未检业务,检察机关没有现成的经验可遵循。面对难题,福清市检察院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向上级院请示汇报、与法院探讨等集思广益,寻求共识,探索实践。 “最终认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无证民办幼儿园侵害了众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可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福清市检察院的这一探索,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认同和支持。”陈文表示。 今年4月,福清市检察院向市政府、市教育局及7个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疏堵结合、“一园一策”等办法,对无证园进行分类处理,或关停取缔,或引导整改,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 对办理无证幼儿园公益诉讼案,福清市院检察长陈平向市委汇报检察工作时,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王进足指出,对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无证园,坚决依法取缔,一个都不能留,要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