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法院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工作
多举措 强监督 提实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81件,法院采纳纠正525件,采纳率90.4%。从中发现、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线索14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人,作出有罪判决13人……这些成绩得益于莆田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执行监督手段,积极参与法院开展的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违法执行、怠于执行、选择性执行以及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法律监督,有力发挥检察机关在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职能作用。 拓宽案源 解决执行监督案源瓶颈 执行监督案源匮乏,是制约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2014年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多管齐下,着力拓宽执行监督案源。 “检察院聘请我们为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做法很好,为畅通群众申诉渠道,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搭建了又一新的平台。”日前,福建莆阳律师事务所等律所的3名律师及莆田城厢区镇(街)村(居)的司法所长、调解办主任,高兴地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了“民行检察工作联系人”聘书。 这是城厢区检察院按照莆田市检察院“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辖区的两个镇街、3个律所和15个村居同时设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服务方式由“坐堂”变“巡诊”,力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保持民行检察宣传常态化,不断完善与乡镇、街道、村居、律所、司法所的经常性联系机制,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服务联系点”,并确定联系人,把民行监督服务送到一线。 此外,莆田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专项监督工作,与莆田中院制定《关于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开展对法院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工作的方案》,以分批次、随机抽调该市两级法院已归档执行卷宗的方式进行专项检察监督,有效解决该市执行监督案源不足的短板问题。 转变理念 提升执行监督实效 “为打开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局面,增强监督效果,市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形成市院为主导、以基层院为主阵地的执行监督工作格局。”莆田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温国富介绍说。 为此,莆田市检察机关突出重点环节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法院未能深入查明,也未采取措施或未穷尽执行措施,案件久拖不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注重选准执行监督的突破口,稳妥运用检察建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莆田市检察院还同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善于办理大案要案。2016年,莆田市检察院在办理莆田市某鞋业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发现法院执行拍卖存在违法情形,未预留政府优惠地价款,使竞得人莆田某鞋业有限公司未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随后,莆田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法院商请债权人退回政府优惠地价款87.37万元。在向市政府呈送的关于该公司申请执行监督的报告中,时任市长翁玉耀对该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为莆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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