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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银行转账凭证 借贷关系难以认定

2018-10-19 11:22: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应要求债务人

出具相应的借款凭证

在借贷关系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事实发生的直接证据,其意义在于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出具规范借条,切莫因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而省略了必要手续。

“本案中虽然银行转账凭证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但不能仅凭此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办案法官提醒,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出借人除了转账凭证外还需提交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借款合意的存在,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都应当注意借条的出具及证据的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否则一旦债务人不归还借款,债权人将“口说无凭”,难以胜诉。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邢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