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益筑牢司法屏障
闽清县检察院精准施策探索公益诉讼良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走访行政机关20家60多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8条,发出督促检察建议20份、诉前检察建议16份,召开圆桌会议2场,提起公益诉讼6件全部胜诉,挽回国有和集体经济损失310万余元。 从公益诉讼试点到全面推行,这一串数字体现了闽清县检察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取得的成果。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精准搜集线索、精准打击、精准监督……亮眼的成绩得益于闽清县检察院坚持的“精准”二字。 全院一盘棋 让线索来源精准到位 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分散,如何更快更准更广地搜集线索?为此,闽清县检察院树立起了“一盘棋”的观念。民行部门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之间建立了完备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形成以民行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据闽清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介绍,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收集摸排的18条公益诉讼线索中,有6条是业务部门发现移送的。 2017年7月5日、19日,闽清县检察院侦监科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对县内15家早餐供应单位(点)的油条加工户进行共43批次抽检。经检测,有13批次抽检的油条、油条面团、面粉、添加剂等产品不合格、铝残留量超标。其中,有5家肉包店铝残留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限量的5倍,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此,该院监督立案了6起油条添加明矾严重超标案,目前已有3名涉案人员获刑。 在工作过程中,侦监科干警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立即通过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到民行部门。 民行部门介入调查,发现闽清县市场监管部门未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小食店和小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没有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未全面收集、监测和分析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信息,存在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也迅速作出回应,并在检察院的监督下加强整改及管理。 检察联络室 让行政监督精准到位 除了对内“一盘棋”,闽清县检察院对外则依托深入一线的检察联络室,精准发力,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3月6日,闽清县举行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成立揭牌仪式及联席会议。在闽清县河长制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上,闽清县检察院指定2名生态科干警专门负责该派驻检察联络室工作开展,并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与河长制各成员单位间的配合,保证工作力度。同时,闽清县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出台了《关于设立闽清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联络室检察官通过参与水利局行政执法过程等方式加大检察机关对生态资源、特别是水资源污染的监督力度,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大化地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效用。 小小联络室发挥着大职能。自派驻检察联络室成立后,闽清县检察院以该县“一江五溪”污染治理作为切入点,制定了《深入开展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的实施方案》,监督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会同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水质超标巡视督查工作5次,针对梅溪流域水质量超标问题,立案11起,针对涉事乡镇及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起,均收到反馈,推动梅溪污染水域整改率达100%。同时,针对“美丽乡村”霞溪村电镀厂污染问题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闽清县检察院于9月20日对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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