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打造民生“四心”工程
点滴见初心 枝叶总关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律监督的新需求,全力打造民生“四心”工程。 满足群众安全需求 打造“安心工程” 2018年10月1日,尤溪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曾某开、曾某兰、杨某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该院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建立涉黑恶案件侦捕诉衔接机制,坚决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的“市霸、行霸、工程霸”,合力整顿市场秩序。联合食安办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致力在检察环节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5年来,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77人,提起公诉3147人,始终保持无一撤案、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或被法院宣判无罪,曾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案件质效优胜单位。 满足群众正义需求 打造“公心工程” 2017年12月,尤溪县检察院诉该县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县法院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该行政机关在对尤溪县某石英矿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中未依法履职的行政行为违法。 据了解,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大力开展公益诉讼,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改造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完善远程视频接访功能;在“两微一端”增设举报、申诉、咨询、投诉等版块,每年开展“听检察官说法基层行”活动,推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平台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5年来,该院共立案监督17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6人,对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其中被采纳并改判5件。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民事执行活动书面纠正违法24件、提出检察建议47次均被采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563件,全部妥善处理,已保持连续21年涉检信访零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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