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扬正气 真抓实干赢民心
永安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扫除黑恶专项斗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突出强化线索摸排、侦查经营、专案攻坚、乱点整治等措施,扎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集聚全警之力 建立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政治仗、攻坚仗、持久仗。永安市公安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组织召开15次党委会、7次科所队长会议和11次研判会商会,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局领导深入基层所队检查指导50余次,确保全体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凝心聚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永安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人财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永安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林新建介绍到,为配齐配强人员,永安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郑李成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扫黑办”,下设综合保障组、线索收集审核组、案件侦办指导组、专案侦查打击组四个小组,分别由一名局领导兼任组长,具体负责沟通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同时,还在全局范围内确定35名政治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民警,组建局扫黑除恶人才库,作为机动力量随时接受领导小组的统筹使用。 “有了人财保障后,我们以提升斗争实效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线索摸排、线索核查、线索流转、案件经营、研判会商、考评通报、局领导包干督战等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有序深入开展。”林新建介绍,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扫黑办边打击边补漏,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例如在办理非法高利放贷案中,发现永安部分打印店有承接印制非法放高利贷的小广告及名片的业务,我局通过市扫黑办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打印店的监管,引导打印店承接类似业务时主动向市扫黑办报告。另外,针对非法拘禁案突出问题,我们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派出所开展每周一次本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顿行动,治安大队则每月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局性行动,一经发现未按规定及时申报承租人信息的,立即对房屋出租人进行传唤,进行处罚。通过建立这样的补漏机制,扫黑除恶这场专项斗争才能越扫越干净。” 广辟线索来源 强势推进攻坚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永安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十一类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开展全方位的线索摸排核查。 “我们制订出台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开通了线索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设立了举报奖励金80万元,并先后发布两批通缉令,对15名涉黑恶在逃人员每名悬赏5000—30000元。并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发布。”永安市公安局扫黑办副主任董建华介绍。同时,永安市公安局还与市纪委、监委、组织、民政、信访等部门建立线索双向快速流转反馈工作机制,互通移送案件线索,变被动坐等线索为主动摸排线索,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 除了从外部获得线索,永安市公安局内部也充分发动部门警种资源优势,按照职责分工,法制、刑侦、指挥中心、情报合成专班等部门,充分运用执法办案系统、110报警服务台、大数据平台等,对近年来发生的容易涉及九类案件的警情,通过调阅卷宗、现场走访、串并研判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同时,永安公安还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排查联审和线索转递机制,对全市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排查联审,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混入新一轮村(居)“两委”班子,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农村基层政权。8月14日,永安公安依法对破坏选举的某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线索收集后,刑侦大队、扫黑办对其进行筛查、研判,对需要核查的线索实行督办制,由扫黑办统一开具督办通知书,明确核查要求、反馈时限,并由扫黑办领导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对上级批转核查的线索,采取局长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刑侦副局长具体抓,局‘扫黑办’组织核查的工作模式,认真细致地核查每条线索。”董建华介绍,上级批转线索均已部署核查,并不定时召开线索核查专题会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线索核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