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涵江区检察院抓作风建设不松懈
心中有尺 行动有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近年来,我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院,多名青年干警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这和我们长久以来驰而不息地抓作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建伟介绍说。五年来,涵江区检察院秉承着“以作风推业绩”的工作思路,通过大胆创新与实践,形成了“监督与保障双向推进,纪律与业绩同上台阶”的良好局面。 明规矩 “抓纪律作风,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能随心所欲讲人情看心情,要白纸黑字写在纸上,大家才知道什么是鼓励支持的,什么是明令禁止的。心中有了底,纪检监察工作就能实实在在落实下去。”该院纪检组组长陈桓这样评价制度建设。 近年来,该院逐步制定完善一系列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梳理各履职主体责任清单共58条,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该院还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日常纪律作风的工作制度,将日常的检风检纪督察、规矩纪律提醒函、谈心谈话的做法制度化、书面化,有效防止在实施过程中走样变形讲人情,最大限度地保障纪律督察工作的成效。 同时,总结多年来检风检纪督察工作实践成果,该院及时制定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办法》,推动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该办法在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简讯予以介绍,供各地交流借鉴。 抓落实 “小刘去哪了?” “临时外出有登记吗?” “派车审批手续有按程序走吗?” 11月9日上午9时,该院监察科孔科长便带着检风检纪督察员在全院进行现场督察。“我们院的纪律作风建设抓的很严、抓的也很细,从上下班纪律到执法办案作风都在纪律作风建设范围之内,”孔科长郑重地说道,“上班懒懒散散,不是能打仗的兵,抓好这些看似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整个队伍的精气神就出来了。” 这样的现场督察,虽然是突击检查,但却不是所谓一阵风式的活动,该院将自身督察纳入纪检监察的日常执纪范围内,在抓“常”上下功夫,持续不间断开展检风检纪督察和会风督察,每月开展三次以上的督察,包括现场督察、考勤抽查、专项督察等方式。 发现问题,更需要解决问题。该院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发放提醒函、责令检查,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其改正情况也进行持续追踪,避免走过场式的“一谈了之”,所有的结果都与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增强干警改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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