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依纪 精准问责
龙岩市永定区城郊镇东溪村一“三合一”补胎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作为该村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工作责任人的吴某是否应为履职不力担责? 为此,龙岩市纪委常委会两次研究:依规依纪 精准问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一起火灾事故却造成3人死亡的悲剧!日前,记者从龙岩市纪委获悉,龙岩市纪委常委会两次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吴某作为永定区城郊镇东溪村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工作责任人,负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的职责。任职期间,对东溪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履职不到位问题失察,对辖区“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落实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予以诫勉谈话。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何问责引发热议 今年5月19日凌晨,位于永定区城郊镇东溪村境内的“阿石补胎店”突发火灾。在永定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救援善后处理很快结束,火灾原因迅速查清:系汽油蒸汽遇电火花,引起爆燃导致火灾发生,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如何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精准追责问责?龙岩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9月26日派出问责调查组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分清主次,很快形成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履职情况的调查及处理建议。 10月9日,龙岩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的焦点就是围绕村干部是否要对造成火灾事故负责任? “作为东溪村村干部吴某,虽然多次前往‘阿石补胎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但未发现该店铺属于‘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致使该店铺的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并排除,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予以党纪立案……” “村一级是否负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职责?”调查组人员话音未落,一名监委委员提出了质疑。“失职失责是问责的基础。我认为,对村干部进行问责首先要理清他是否负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职责,这是大前提……”没想到对一名村干部的问责,引起了常委会会议的热烈讨论,班子成员各抒己见。 为了找准问题责任人,再次作精细核查 “对村一级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三十二条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调查组负责人根据相关法律条规进行诠释,“吴某是东溪村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有落实辖区内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辖区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消防安全检查的职责。” “根据《城郊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镇为大网格,村为中网格,村组为小网格,责任孰轻孰重?”调查组的解释并未服众,讨论愈趋深入。 “村干部并不具备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它们的监管职责与具体执法职能部门是否应当作出区别?”“村干部承担直接责任的依据是什么?村党支部书记是否应与村主任同等担责?”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精准问责,不仅要做到靶向精准,找准责任人,还要做到量纪精准,根据所负责任的大小,区分量纪幅度。”讨论接近尾声,在充分倾听了大家的发言后,龙岩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应当坚守政治站位,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谦虚谨慎,独立调查、独立判断、独立处置。只有找准问题的责任人,才能够有效避免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最后常委会会议形成决议,对本起事故再次作精细的核查,下次常委会会议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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