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人生百年 立于幼学

2018-11-26 09:55: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专题询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11月23日上午9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开展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围绕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应询的各单位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坦诚务实回答。询问会内容紧凑丰富,网络图文直播也引发广泛关注。

“提问重点突出,直截了当,反映群众关切。回答既介绍情况、分析问题,又表明态度、提出举措,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接受人大监督的高度自觉。”主持会议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芹这样总结询问会。

产权制约移交,将采取一县一策协商

“新建小区幼儿园同步建设执行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有何具体对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青文现场提出问题。这个问题在此前调研中,受到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福建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诚恳回应,新建小区幼儿园同步建设问题主要涉及规划、建设、移交三方面。“规划与建设,我省已基本落实,但移交成为最大问题。由于原先政策没有明确配套幼儿园产权权属,导致移交中出现扯皮现象。”分析原因后,林瑞良给出解决方案。“以前还没有移交的,我们采取一县一策办法,与开发商协商。另外,住建厅也会配合教育和有关各部门进行清理,组织各地住建部门把幼儿园的验收列入联合验收重要组成部分。”

林瑞良话音落后,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也从教育部门角度进行了补充。“2018年初,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幼儿园和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教育部门在小区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参与的会商机制,落实落细“三同步”政策,对已私有化或挪作他用的配建幼儿园加大回购、回收力度。”?

提高待遇 明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500元/月

省人大代表、漳州市幼儿园园长巫燕华在询问中提到,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园教师工资总体较低,职称评定困难。各有关部门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

福建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指出,民办园职称评定不与工资挂钩,导致民办园教师参评积极性不高,省人社厅将采取措施鼓励。对于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问题,他解释:“我省公办幼儿园编内教师参照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基本能够执行到位。编外教师待遇偏低的情况确实存在,人社部门支持、也赞成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缩小待遇差距。”

具体资金支持方面,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指出,对评上文明学校等综合奖项的学校,其奖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今年6月起,我省乡村教师生活除了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以外,同时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的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019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将不低于每人500元/月。

作为幼师,巫燕华代表对幼师的待遇问题更为“感同身受”,也更迫切希望得到解决:“各部门的回答我都比较满意。希望下一步能够加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