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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检察院推行“党建+”模式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院”

2018-12-17 15:5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源头”始终保持“活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7日讯  “德艺双馨 检察工匠”拜师学艺活动上,干警们小心翼翼地为“师父”敬上热茶;“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大会上,干警们认真听讲,奋笔疾书;在挂点村的困难户家中,干警们送上生活用品,并为孤寡老人排忧解难……这一组组镜头,是2018年罗源县检察院开展党建工作的缩影。

今年以来,罗源县检察院党支部立足检察职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司法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党建+”模式,为新罗源建设保驾护航。

党建+队伍  塑造“学习先锋”

建好建强党支部,是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罗源县检察院优先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领导才能的党员配备到支部班子,并将思想素质好、工作业绩好、遵纪守法好、思想作风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干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全程跟踪教育、培养和考察,确保党组织“源头”始终保持“活水”。同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经常性开设党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思想的觉悟促进行动的自觉。为使干警增强党员意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罗源县检察院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各类专题讲座、报刊杂志订阅、内网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服务意识。结合开展道德讲坛、业务实训、党建知识学习、主题演讲大赛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铺开网络在线学习、组织观看专题片,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1年来,罗源县检察院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11场次。

在打造“党建+”模式的过程中,该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员,先后有8人次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省市县优秀共产党员、县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