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铿锵有力的承诺
福鼎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4日讯 “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宣判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对涉案的3名“老赖”分别判处刑罚;审判长王锦熙还宣读了对9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拘留决定书。“拘留到人后,没有达成协议或还款的,决不放过。”审判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福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铿锵发声,表达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近年来,福鼎法院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对被执行人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依法拘留,甚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543件,执结2875件,执结率81.14%,执行到位标的4.7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5.82%,执行案件沟通率100%。 设悬赏发动群众举报 “喂,是福鼎法院吗?我要举报……”2018年3月13日,福鼎法院接到案外人提供的线索,“失踪”多时的被执行人张某欲于当日17时许从福鼎乘坐动车前往福州。获悉线索后,该院执行组即刻出动,在福鼎市动车站铁路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正在候车大厅候车的张某依法拘传。 顺利抓获长期失踪的“老赖”张某,得益于该院在解决“执行难”路上的一项新尝试——执行悬赏。“我们通过制定《福鼎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用)》,并与人保财险福鼎支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闹市区LED显示屏、福鼎市电视台、福鼎周刊、福鼎论坛等平台发布悬赏公告,举社会之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王锦熙介绍,这种方式不仅将社会公众更有效地纳入到执行环节中来,缓解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人难找、物难寻”的问题,也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作用,促进了案件保全率和执行率的提高。 据悉,截至2018年底,该院微信公众号“公信福鼎”已发布7期共210人“执行悬赏”名单,累计点击量突破12万;共接到群众举报“老赖”线索26次,经核查属实的15次,共司法拘留21人,迫于社会压力与申请执行人和解27件27人,还款金额达833万余元。福鼎市乃至邻省县市群众踊跃参与,掀起了全民查“老赖”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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