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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3-01 11:11: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拳扫黑恶  法治佑平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亮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单”:2018年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1件124人,审结16件79人,二审受理4件22人,全部审结。两级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时,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等综合认定,并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强化政治意识

勇于担当作为

2018年8月,永安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游某鹏、吴某强等11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等罪案;

2018年11月,大田法院公开宣判方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系两级法院宣判的首例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2019年1月,三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林某松、邓某镇、李某塘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件……

2018年以来,三明两级法院顺利审判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扫黑锐不可当,除恶势如破竹。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三明市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明中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明晰工作职责,加强督促落实。同时主动对接公安、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快速移送机制,确保工作顺畅有序。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基层政权的巩固,也事关人心向背,目前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未来的路还很长。”三明中院副院长曾明生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上认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坚持依法严惩

保持高压态势

2018年11月30日,大田法院公开宣判陈某观、连某萃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涉案22名被告人被依法严惩,主犯陈某观、连某萃被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由该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池伟担任审判长,并在全市法院首次适用“3+4”大陪审模式开庭审理,此案也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合议庭成员开庭前认真阅读案卷,熟悉案情。庭审中,审判长有条不紊地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密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们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严格梳理把关,务求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院领导担任审判长、‘3+4’大陪审模式等都彰显了我们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三明中院刑一庭负责人傅树朝如是说。

围绕目标,全市两级法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明中院明确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组织对2014年以来的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黑犯罪案件、暴力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减刑假释等案件进行梳理摸排,全面排查黑恶线索。同时对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出现5次以上的当事人,逐一汇总梳理,移交相关庭室深入排查是否涉黑涉恶。组织审判执行部门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对黑恶线索排查的具体方法举措进行分析总结,着力找准线索排查的突破口,摸索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摸排方法,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