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剧《都挺好》 学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近日,持续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迎来大结局,剧中反映的原生家庭、重男轻女等问题引发网友热议。与此同时,涉及到的抚养、赡养、家庭暴力等诸多法律问题也备受关注。那么,苏明玉母亲在打麻将时突发心梗死了,一起打牌的人是否需担责?“断绝”亲子关系有法律效力吗?子女需要赡养后母吗?打妻子巴掌算不算家暴?记者带着一些法律问题采访了福建磊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丽,一起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1、同桌打麻将的人对苏母的死是否需担责? 疑问:苏母与朋友连续打了10小时的麻将,后突发心梗死了,同桌一起打麻将的人是否应担责? 律师: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一起打牌的人没有制止,而是陪同长时间打牌,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当然死者是护士,故她自己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2、断绝亲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疑问:因为母亲的偏心,苏明玉18岁开始就和父母达成协议,双方断绝亲子关系,这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亲子之间签下断绝关系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断绝关系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与之相应的是,子女仍然要承担父母老去时的赡养义务,对父母的遗产也同样有继承权(另有遗嘱的除外)。 3、夫妻一方去世遗产应如何处置? 疑问:苏母去世后,苏明玉和父亲回到老房子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苏母存折上的5万元。老房子和这5万元钱应如何处置,苏明玉有份吗? 律师:苏母的遗产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她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当然也有苏明玉的份额。 如果苏父及苏家三兄妹想要分割苏母遗产(剧中遗产:苏母存折上的5万元;老宅所有权因剧中并未讲明,故不予评价),苏父及苏家三兄妹应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苏母遗产。有人要问苏明玉成年后都再未见过苏母,更谈不上尽到扶养、赡养义务,有什么资格可以继承?首先,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存在“重男轻女”的规定;其次,法律还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几种行为,苏明玉的行为并不能导致其丧失继承权,但其未尽扶养、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再次,苏明玉在剧中向苏父表示不会索要存款,作为继承人确实有权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4、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要承担赡养义务? 疑问:苏明玉的父亲欲与保姆小蔡结婚,如果双方真的结婚,那么苏明玉与两个哥哥是否需要承担对小蔡的赡养义务? 律师: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再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该姻亲关系发生了转化,成为一种拟制血亲;另一类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仍为纯粹的姻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继父母如果抚养了继子女,则继子女须对其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必承担。承担与否的分界点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从剧中的情况看,苏明玉三兄妹均已成年并参加了工作,即使苏明玉父亲与小蔡结婚,但小蔡没有抚养教育过三兄妹,他们也没有赡养小蔡的法律义务。 5、审计人员什么情况下应该回避? 疑问:苏明玉所在公司邀请审计公司做一次全面审计,审计公司将该项目交由苏明玉的二嫂朱丽负责,苏明玉“大义灭亲”自我检举。为什么朱丽不能参与审计苏明玉的公司?未执行回避制度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审计回避是审计人员不应承担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审计项目,目的是避开嫌疑,防止偏见或徇私,以利于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回到剧中,苏明玉和朱丽是近姻亲关系,苏明玉是众诚公司江南分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朱丽不宜参与众诚公司的审计工作。 由于苏明成与苏明玉兄妹二人的关系不好,导致朱丽对苏明玉在众诚公司工作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回避吗?朱丽作为一名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回避制度这种基础的规则是很熟悉的,在审计准备阶段就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关联方及交易情况;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等。在审计准备阶段,朱丽有义务去了解众诚公司的基本情况,至于不知道苏明玉在众诚公司工作的理由,是不能被接受的,属于她工作上的失误。 如果没有执行回避制度,此项审计工作轻则为审计结果无效,重则还需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