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法院咸村法庭:百姓家门口的“矛盾终点站”
2019-03-28 11:24: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普法宣传“大篷车” 群众受教育程度还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当纠纷发生时,他们往往不了解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合法权益不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时甚至通过“拳头”解决,其结果是旧事未了、新怨又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咸村法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近年来,咸村法庭结合“田头法庭”“夜间法庭”进村庭审工作,在办案结束后,将办案“巡回车”变成普法“大篷车”,法官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普法座谈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常用法律法规。遇到教育意义深刻的案件,法庭注重寓教于审,边审理、边说法,给围观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法庭普法还结合一些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用方言“现身说法”,与群众零距离互动,尽量让群众听得懂又用得上。 “边办案边普法,改‘官话’为‘土话’,咸村法庭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知识传递到群众身边,就是在百姓心里种下名为‘法治’的种子,为社会种下安定稳定的希望。我们祈盼,沿着普法宣传‘大篷车’的轨迹,‘无讼乡村’‘和谐村居’的理念亦能在乡村稳步推进。”周宁法院院长巫东如是说。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郑少华 谢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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