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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的“偷盗之旅”

2019-04-02 11:37: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父子“配合默契”

连续4天作案多起

第一站,父子俩选在了莆田。因俩人住在福州,老贺说到周边作案比较不容易被抓。

作案前,老贺对小贺进行了一番“培训”。老贺对小贺分析了各类店铺的特征,将目标放在护肤店这类适合作案的店铺上。老贺说,到店铺后,他会以消费为由,引开店员的注意力,小贺搜寻店员的手机,再趁机下手。“得手后,你咳嗽一声,我们看情况撤。”老贺说。

就这样,父子俩靠着“唱双簧”的戏码,一天可以偷得多部手机。

去年9月7日,老贺带着小贺骑着摩托车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附近的某美容店内,老贺以购买美容产品、美容祛斑为借口吸引店内工作人员李某的注意。在李某带老贺到二楼查看店内环境时,小贺趁机将李某放置在该美容店柜面上的一部苹果X手机盗走。

就在老贺和小贺正准备乘坐摩托车逃离现场时,李某发现手机被盗,冲出店门,抓住了小贺的口袋,老贺赶忙发动摩托车,李某被拖拽倒地受伤。事后,老贺将该手机以3200元的价格销赃给一路人。

同月10日,老贺又带着小贺驾驶摩托车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嘉花园附近的某护肤店内,这次老贺又是以咨询护肤问题吸引店内工作人员马某的注意,小贺锁定马某放置在桌上的一部小米NOTE3手机。得手后,老贺将该手机以500元的价格销赃给一手机维修店。

同月11日,老贺和小贺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在三家不同的店铺进行盗窃,分别盗取一部华为手机、一部VIVO X7牌手机、一部苹果8PLUS手机。

父子一同落网

双双获刑后悔不已

被害人李某受伤后立即报警,其伤势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民警根据视频等线索,对贺家父子进行追踪。就在9月11日老贺和小贺疯狂作案,沉浸在得手的喜悦中时,民警在福清市中能电气公司附近将二人抓获。

随后,城厢警方扣押了赃物,并将赃物分别发还各被害人。

经城厢法院审理认为,老贺、小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57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老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多次实施盗窃作案,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小贺多次实施盗窃作案,可酌情从重处罚。城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老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小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责令二被告人退出赃物折价款。

在庭审过程中,老贺十分后悔,他表示愧对儿子,将儿子带上了歧途。今后,他定将洗心革面,好好悔改。

(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黄盈熹 李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