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办理龙岩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纪实
八昼夜唇枪舌剑背后的正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被告人温某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21年……”随着法庭对23名被告人一审宣判,公诉席上的检察官们深深地舒了口气,历时几个月的扫黑专案首战告捷。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岩市首例涉黑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更加坚定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4月8日,该院检察长戴明宇表示。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这几起案件不像是普通刑事案件,有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2018年2月初,上杭县公安局向上杭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一起聚众斗殴案,经办检察官和公安民警研究案情发现,涉案人员除了逞强斗狠聚众斗殴外,还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帮助温某荣催收高利贷债务,涉案人员吃住由温某荣统一安排。 该案件可能涉黑涉恶,检察院和公安局达成初步共识,遂立即安排侦查监督部门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2月底至3月初,上杭县检察院经审查逮捕,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但尚有部分犯罪事实未挖掘,要求公安机关在下一步侦查中加强证据收集。 通过系列案件的办理,上杭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就涉黑涉恶建立案件定期会商制度,经会商,初步认定该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但主要嫌疑人温某荣到案后将所有的事情撇得一干二净。 “针对温某荣零口供的问题,可以从其他涉案人员审讯入手,并及时寻找受害人巩固证据。”案件侦查无突破性进展,上杭县检察院及时指派公诉部门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提前介入后,办案人员对涉及温某的系列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涉案人员众多,且多数受害人被逼外出,不敢作证,遂向公安机关提出采取“外围包抄”方式获取和巩固证据。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最终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逐渐浮出水面。 多方聚力共破难题 “该案是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办理该案,切实做到审查到位,认定扎实,不枉不纵。”戴宇明在该案受理后作出明确要求。 2018年6月6日,上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温某荣等人涉黑案移送上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该案后,上杭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和7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充实办案力量,多次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案件讨论会,以“领导小组+专门办案团队”办案模式办理该案。 该案涉嫌人员多,犯罪事实多,罪名多,案件复杂,福建省检察院、龙岩市检察院和上杭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人下沉指导和督导。龙岩市检察院多次派员参与阅卷,共同研析案情,指明案件审查方向。上杭县扫黑办多次专题听取该案进展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要求办案人员攻坚克难,严格依法,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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