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
厦门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在厦门,法治政府建设,并不是空洞的理论,每一项审批,每一项执法……都要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位人员,这背后都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身影。在厦门法治实践改革与创新中,厦门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牢记特区先行先试使命,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扎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2014年、2015年连续连年获得中国法治政府评估第四名;2017年,厦门市政府透明度位列全国49个较大城市第一;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获得“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2018年厦门市“打造多规合一厦门样本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2018年全市执法部门案卷抽查现场 公正文明 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其中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2018 年以来,厦门市以省在厦门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目前,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共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7738台,法制审核人员402人,各类执法办案系统60余套。”厦门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陈俊聪介绍道。 3月1日晚上,厦门市翔安交警大队马巷中队组织多组民警,在辖区开展查禁酒驾的行动。 晚上8点多,厦门市翔安区巷西路卡点几十米外,昏暗的路灯灯光下,一辆朝着卡点迎面驶来的摩托车突然一个急停,然后开始仓皇调头。“肯定有问题!”中队长孙金塔和队友赶紧追过去。 但追着追着,孙金塔忍不住笑了,因为对方一头扎进去的院落,门口挂着牌子,上书十个大字“翔安交警大队马巷中队 ”。此时,马巷交警中队值班民警黄献涵刚刚处理完公务,照例在营区巡视,刚走到宿舍区,突然发现两名没戴头盔的男子驾驶摩托车闯过来,抬头一望,摩托车后不远处的,一拨队友正在追赶,黄警官当即将摩托车挡下,转瞬间,两名男子被“揪”下摩托车。这是执法记录仪记录的一段有趣的画面。 2016年,厦门市公安局推进全警情信息录入工作,保证所有警情都录入接处警系统,确保所有案件的所有流程均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并自动生成不可删改、损毁的记录信息执法数据化案卷,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在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中,实现执法记录数据4G即时直播,为指挥调度中心监控、决策提供依据。 动态监督 给权力套上“紧箍咒” 行政权力需要制度笼子的约束,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2007年开始,厦门市率先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处罚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权标准,在此基础上再次梳理,全部40个市直部门共梳理行政权力目录8347项,确保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均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纳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范畴,依法制定行使各项权力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预防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有效防范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各部门将本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中依法享有自由裁量幅度的事项均纳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范畴,全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630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权力进行细化,将涉及的4292项行政权力细化成16709项行政裁量基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职权变动情况,开展对行政裁量标准的动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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