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创建生态司法品牌
凝聚生态共识 守护美丽家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建瓯是历史文化古城,更是生态资源大市,这里森林覆盖率达80%,有红豆杉、白鹭等20多种国家级保护或濒危动植物。建瓯市人民法院立足这一实际,将生态司法作为司法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在2014年间就开始探索“三三九制工作法”,努力让依法护绿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道德的制约,更需要法治的保障,只有将道德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凝聚全社会的生态共识、汇聚全社会的生态合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就一定能让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建成一个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日前,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虞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建瓯法院在房道镇进行林业生态资源巡回审判 重心下移 做好“三个延伸对接” 建瓯,古称建州,是闽源文化首衍之城。从市区向西35公里处,有一片常绿阔叶林,像一块翡翠嵌在闽北的茫茫林海之中,这就是万木林。它是我国唯一一个以人工林起源的自然保护区,迄今已有660多年的历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德曼教授称它为“先人留下的宝贵自然遗产”。 为打通保障生态发展“最后一公里”,建瓯法院主动靠前,重心下移,做好“三个延伸对接”:一是向前延伸,抓好诉调对接;二是向下延伸,抓好城乡对接;三是向后延伸,抓好内外对接。 该院构建“立体辐射式”巡回审判网络,依托基层人民法庭,打通诉调对接便民绿色通道,在定分止争中树立生态司法公信力。同时,还在18个乡镇街道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把涉及生态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基层,通过公开审判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生态案件,达到以案释法、震慑犯罪的目的。 此外,该院还适时牵头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协作联动、妥善处置各类生态环境案件。 联防综治 抓好“三员队伍建设” 生态资源保护是社会工程、系统工程。如何做好守护生态的“串联者”,营造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的大格局? 对此,建瓯法院先后组建“生态调解员、生态联络员、生态咨询员”三支特邀队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干部、村级调委会主任成为生态司法调解员;基层林业站及村场林业员成为生态司法联络员;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领域专家成为生态司法咨询员。通过精心培训指导,这三支特邀队伍正在发挥重要的助力作用。 同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保障审判专业性,力争形成“理念先进、指导科学、协作有力”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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