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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亮点

2019-04-30 09:43: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第三步:成效宣传树信心  发动群众除恶尽

2018年10月,闽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对实施非法采砂的陈某光等5人,分别以“非法采矿罪”判刑。经查,2017年4月,闽侯县鸿尾乡埕头村村民陈某光、陈某顶、陈某锋、陈某仁、陈某等5人,未经政府许可,雇请工人利用吸砂船在闽侯县鸿尾乡埕头村抽取河砂,再用车将盗采的河砂转运到村道边进行贩卖,先后非法盗采闽江河砂5000多立方米,涉案价值约35万元。

闽江贯穿闽侯县全境,尽管打击愈发严厉,但在暴利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在闽侯境内闽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采砂具有行动隐秘的特点,光靠执法人员,发现线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都不容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闽侯县重点打击闽江流域“砂霸”并开展各种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有力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多的举报线索开始汇集。

与此同时,闽侯县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反馈制度,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且有明确指向的线索,均进行认真核查、一查到底,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各项措施,让敢于揭发检举、勇于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群众没有后顾之忧。

一组数据彰显成效,仅2018年以来,闽侯县全年共立案处罚违法盗采、运砂案件36起,查扣违法采运砂车辆34辆,违法运输船舶2艘,销毁违法盗采砂器具10余件,共处罚金111万元。

(本报记者 林珊 兰国斌 通讯员 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