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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跨域合作助推执行提速

2019-06-11 11:56: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山海协作织“天网”  剑指失信显威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1日讯 跨域执行,是不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近年来,针对永春地处山区,人口向沿海地区流动多的现实情况,永春县人民法院开展“长剑”跨域执行行动,建立“山海”协作执行机制,极大地提升了异地执行效率。
 
“山海协作”织天网
 
“你的这部车已被石狮法院首先查封,请你交出车辆钥匙和行驶证!”2018年5月30日,在永春蓬壶镇某厂区内,执行干警陈文集要求被执行人林某生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陈文集经过调查,发现其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被石狮法院查封了。
 
“既然是石狮法院封了,那你们先不要扣押嘛,我和对方商量下。”林某生也是“老江湖”,和执行干警打起了马虎眼。执行干警一边答复林某生,一边联系石狮法院前来永春交接车辆。该车扣押后,林某生在石狮法院涉及的案件顺利执结。
 
与此同时,永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也传来消息,该院委托石狮法院拘留的林某明及部署扣押的一部轿车,也分别在石狮市灵秀创业园和永宁镇被查获控制。
 
“通过和其它兄弟法院的协作,极大提升我们执行力量的传递维度。”永春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正灿介绍。
 
2018年6月4日,永春法院与石狮法院签订了“山海协作”执行工作机制,标志着双方在协助执行工作上迈向了新的台阶。机制运行以来,双方相互协助扣押了涉案车辆4辆,拘留被执行人12人,执行结案15件,到位执行标的近百万元。
 
“跨域合作”提效率
 
除了同石狮法院签订“山海协作”执行工作机制,该院与泉州市其他“兄弟”法院也建立了良好的执行协作关系。
 
“林某在鲤城区某小区,快去!” 2018年8月14日,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周某举报,拖欠借款达7年的被执行人林某出现在鲤城区某小区,正在住房内和朋友泡茶闲聊。
 
警情就是命令,执行干警涂水龙与法警立刻驱车出发。与此同时,他向80公里外的鲤城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传送了被执行人林某的“坐标”。
 
“你好,你们的委托已收到,被执行人林某已被我们控制!”当警车刚过永春高速入口,涂水龙就接到了鲤城执行局的来电。
 
不到15分钟,执行干警在鲤城法院的帮助下就成功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本以为过这么久,也离开永春,法院不会来了,没想到还是被抓,这钱我还。”林某坦言。终于,一起七年未能执行的民间借贷画上句号。
 
在瞬息万变的执行战场,跨域合作赢得了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极大震慑了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