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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碰瓷”团伙诈骗案

2019-07-02 14:10: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被害人发现端倪报警
 
惊魂未定的黄某某回家后,越琢磨越不对劲,就去医院附近调取监控,看到那3名男子在出事故的地方转悠了很久,并看到自己超车的时候并没有撞到那辆自行车。
 
黄某某认为自己可能遭遇了“碰瓷”,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诈骗的“碰瓷”团伙。10月3日至10月26日,朱某古、黎某勇、刘某相继归案。3人对其敲断同伙锁骨制造事故,对受害人实施“碰瓷”、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选择漳平市和富路优抚医院附近“碰瓷”,是因为那里三轮车比较多,附近的监控比较少,可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如果跟小车“碰瓷”的话,小车大多有保险,就害怕对方报保险和110,这样“碰瓷”成功率就低,选择三轮车基本上都是没有保险的,一般都愿意私了。
 
经审查,被告人朱某古、黎某勇、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在广东惠州、肇庆、茂名,以及龙岩市新罗区、漳州龙文区等地多次制造“碰瓷”,其中朱某古、刘某参与诈骗他人财物人民币12.98万元;黎某勇参与诈骗他人财物人民币8.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涉嫌构成诈骗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件警钟:遭遇“碰瓷”别急着私了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近年来“碰瓷”诈骗屡见不鲜,手段也层出不穷。本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故意残害他人身体来达到“碰瓷”的目的,性质尤其恶劣。
 
“在‘碰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弱点实现敛财目的。”检察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出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谨慎处理,不要急于私了。
 
首先,要提高警惕。遇到异常驾驶的车辆时一定要提高警惕,留心周围环境,特别是其他非机动车辆。即使在遇到交通事故后,也不要慌乱。如果遇到有人受伤,及时拨打120和报警解决。其次,要保留证据。遇到“碰瓷”,要记住碰瓷者的“受伤”特征,保存好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可以用自己的手机记录现场状况,道路监控及行车记录仪都可以提供有力证据。最后,要遵守交规。平时要养成遵守交通制度的习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更不能酒后开车,既为自身及他人安全着想,也不给图谋不轨者以可乘之机。
 
总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若发生类似“事故”后切忌私了,以免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务必设法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判断是不是职业“碰瓷”者。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