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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快速审查逮捕电信诈骗集团成员

2019-07-09 09:27:1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领导应做棘手案件审查的“火车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9日讯 7月5日,福安市公安局向福安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勇,这是福安警方今年连续捣毁2个电信诈骗团伙到案的第27名犯罪嫌疑人,而关于他的相关取证建议,检察机关已在《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向侦查人员列明。 
 
2018年11月以来,全国多地警方收到多起报案:嫌疑人告知被害人其快递包裹丢失,要求被害人进入相关网站或扫描二维码填写银行卡、支付宝信息后,会予赔付保证金,然而被害人按要求操作后相关账户内的钱款却被转走。其中,单笔被诈骗金额高达24万余元。 今年3月10日,福安市公安局接到情报,抓获以林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10人,随后以邱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12人也在云南等地被抓获。经查,该二个诈骗团伙在福安市湾坞镇、赛岐镇实施电信诈骗,并通过当地人员吴某某等4人获取食宿、望风、接送等帮助。 由于该案涉及大量犯罪事实,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是福安市检察院近5年来单起犯罪人数最多的审查逮捕案件,而审查期限仅有7日。3月13日,福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闽前往福安市公安局参加联席会议后,立即组织该院侦查监督干警召开检察官会议,决定成立“3·10”电信诈骗办案组,由张闽任组长,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担任成员。 
 
强化提前介入
 
让侦查人员少走弯路
 
办案组成立的第二周,张闽将主要的办公用品从副检察长办公室搬到侦监科,和其他干警共用一个办公室。他将在这里完成该案的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工作。
 
案件获取的部分证据在报捕前以复印件的形式陆续送达,所有证据张闽都快速浏览一遍,对需要重点摘录、分析的部分标注后交给检察官先行摘录。案件报捕前,福安市检察院与福安市公安局就该案开展3次案情分析研判会,会上就强化现场勘查、电子证据提取、细化讯问等问题提出取证建议近40条。
 
“检察官给我们提出的侦查建议很及时,也很有必要,让我们在证据调取上少走了许多弯路。”侦查人员林子华说道。
 
落实审查逮捕
 
每案每人必讯没有例外
 
4月8日,距离案件报捕仅剩下两天时间。是否需要每人必讯,是摆在办案组面前棘手的一个问题。
 
“坚持每案每人必讯,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张闽斩钉截铁地说。他要求检察官助理制作好大致的讯问提纲以后,将需要着重核实、讯问的内容一个个加到提纲中,并做出标记。
 
4月10日,福安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邱某某、林某某等26人报捕。当天,张闽从院内各科室抽调有办案资质的干警组成6小组12人的讯问队伍,其中2组前往外地提审5名犯罪嫌疑人,其余4组当天进入福安市看守所开始讯问。张闽作为主办检察官在各讯问室来回穿梭,当各组讯问到已标注出的关键问题时,张闽都要亲自讯问。
 
4月11日晚,26份讯问笔录已经整齐摆放在办案组的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