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调解:用心拉近当事双方的赔偿距离
2019-07-11 11:38: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背对背”磋商解心结 “这可怎么办呢?”随即,陈锡鹤转变调解方式,由“面对面”调解转向“背靠背”调解,从情、理、法等方面分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单独面对陈锡鹤时,陈某的妻子语气有所缓和。“陈某在该企业工作数年,企业方看在多年的情分上,难道不应该对死者的妻儿及家中老人给予足够的补偿吗?”她问道。 陈锡鹤一面听她陈述,一面悉心劝说:“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阶段再继续赔偿阶段,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我们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尽力为你们争取一个满意的结果。” 经过两天的努力,4月26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再次回到调解桌上。郑某的态度也有所好转:“陈某算是老员工了。企业虽然经济上存在困难,但会尽力给予补偿。” 陈锡鹤见双方当事人关系缓和,遂乘胜追击,提出一个居中的数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几种情形,陈某在休息时间病故并不属工伤。但他在企业工作这么久,确实也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收益,不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对死者的情感上,企业都应该给予其家属赔偿。” 通过多次来回磋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企业方向死者家属进行相应的补偿,死者的后事由家属处理。协议当日即履行完毕,至此,一起由于企业职工在休息时间突发疾病亡故引发的索赔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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